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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单列考核是2015年浙江省淳安县首次实施的基层纪检工作考核办法,即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分别考核,由县纪委负责考核其纪检工作绩效。现在,单立柱评估已经在淳安实施了半年,效果开始显现。
10月28日,记者从浙江省淳安县纪委监察局了解到,经过单次评估,2015年前三季度,淳安县乡镇纪检委共立案121起,比2014年同期增长98.3%;处置党员干部121人,比2014年同期增长98.3%;113名党员干部被追究责任,比2014年同期增长364.5%。
相应地,“实施单列考核后,乡镇纪检委有效地将监督、纪律和问责的主体责任剥离开来,纪律问责明显增加,农村信访数量明显下降。”淳安县纪委副书记徐俊飞告诉记者,今年前三季度,淳安县纪委和监察院受理的农村党员干部来信来访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7.6%。
“在最初的4年里,我处理了11起案件。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处理了8起案件,我手中还有线索。”淳安县界首镇纪委书记王指着案件的统计数字对记者说,过去,纪检干部不能放开手脚,担心影响自己的年终考核和民主推荐。“从今年起,纪检工作将不再受监督对象的制约。它可以轻负载。”
新的单列考核体系包括“工作清单”、“负面清单”和“三色信访”等21个子项目,将每个乡镇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个人绩效得分,并与个人晋升和任命挂钩。这种考核方法在干部选拔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不久前,在淳安县干部的部署和任用中,考核结果排名第一的三名乡镇纪委书记被任命到重要岗位,两名表现良好的乡镇纪委书记被调到淳安县纪委,四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被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 而五个乡镇纪委书记谁也不敢、不可能、也不想把工作都调整出纪委班子。
“要通过单列考核来实现‘两手抓’,并且要严格控制一只手,让纪检干部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关心和鼓励想做、有能力、敢做的纪检干部。”徐俊飞说,接下来,对乡镇纪检委书记和副书记的单列考核将成为淳安县的常态化制度。(刘建毛永峰)
(编辑:刘琼)
标题:浙江淳安:乡镇纪委单列考核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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