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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的分红计划引起了争议,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这表明市场各方都在关注和期待分红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12日晚,华宝股份有限公司(300741)披露了10 40元的年度分红计划,即计划在2018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含税)24.64亿元。第二天,华宝的股价每天都在上涨,并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一封关注信。
24.64亿元背后有三组数据:2018年,华宝股份实现净利润11.76亿元,派发现金总额约为净利润的2.1倍;截至2018年末,华宝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为34.31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16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华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分配的现金总额不超过25.16亿元,上述24.64亿元是有计划的。现金总额相当于最高股息;华宝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丰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持股比例高达81.18%,将分享华宝股份有限公司80%以上的现金分红..
三组数据与两个争议相对应:首先,接近最高股息的沃伯格股份会失去公司的发展潜力吗?因为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必须保持充足的现金储备和良好的融资渠道,这也是深交所关注的问题之一;第二,华宝股份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客观上使其成为此次现金分配的最大受益者。公平是确定的吗?
争议并不是坏事,这表明市场各方都在关注和期待股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并成为有利于市场的制度工具。近年来,监管部门一方面密切关注简单的高额交割和转让,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现金分红,明显提高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性,减少了“铁公鸡”的数量,符合大多数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利益。因此,华宝股份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动议值得称道。
过去,也有类似的大规模现金分红。如龙宇立(002601,诊断)2017年实现两次现金分红,其中年度分红11.17亿元,占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11.21亿元)的99.64%;2017年,北大荒(600598)共支付4.8亿元,占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5.08亿元)的94.41%。两家公司的年度现金分红于2018年6月实施。
在上述积极的案例实践中,存在因现金分红比例过高、经营环境恶化和管理不善而透支公司未来的案例。2017年,华南某上市公司在未分配利润只有几亿元的情况下,实施了大比例的现金分红,公司陷入了重大的经营危机。公司的危机不是由现金股利引起的,但是现金股利引起的资金净流出确实使公司的现金流更加紧张。
回到华宝公司,如果公司能够致力于提高经营水平,获得更高质量的现金流和净利润,并在今年和今后几年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那么高达24.64亿元的现金分配总额显然不会成为负面因素,相反,它将增强投资者和公司上下游的信心。
同样,只有做好实质性的工作,才能解决市场各方的疑虑,高比例的现金分配才能真正成为市场效益。
标题:证券时报头版评论:努力将高派现变成市场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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