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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不久前,一家假冒的中央企业收购一家上市公司,一家证券监管机构扮演“李鬼”的故事再次上演。
2月28日,荣宇集团(002622)披露,公司及关联方因“假中央企业”事件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处罚。
事情必须从2018年7月的奇怪投资开始。
根据公司公告,拟引进中央企业CNNC作为战略股东。双方计划在三年内共同打造一个50亿至100亿元的基金投资平台,打造中央政府与人民合作的新平台。强调上市公司是中央企业CNNC的合格供应商,重点介绍CNNC。然而,在上述公告中,荣宇集团并未核实CNNC是否为中央企业,也未解释CNNC与CNNC的关系。此后,此事引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经过调查,荣宇集团最终确认CNNC与CNNC没有关系,也没有证据表明CNNC属于其他中央企业。
此前,类似“李鬼”的闹剧曾在a股上演过多次。
2017年8月至次年1月,平潭发展(000592)发布多项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引入CNNC作为战略投资者,并计划将其五家公司注入上市公司。根据平潭发展的披露文件,资源是由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华(港股00370)于控股的企业。然而,就在一周之后,CNNC亲自出马“造假”,声称华宇与此事无关,CNNC资源不是它的公司。
2018年6月,前述的中国华宇再次推出,这次目标改为另一家上市公司——帝伟信。程序基本上和上面一样,所以就不再描述了。
2018年6月和7月,湖南宏宇新材料(300345,诊断)和圣凯蒂(000939,诊断)两家a股公司分别宣布引入中展华鑫和华融国鑫为控股股东。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打算变更为该机构的“舆论战略研究中心”,而该机构的组织者据说是经民政部批准注册的。“舆论战略研究中心”背景神秘,信息不多,其资金来源、收购上市公司的目的和未来计划都不清楚。在监管机构的不断质疑下,它消失了。
2019年2月,东方金隅(600086)宣布通过股权转让将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蓝田公司,并称中国蓝田为“农业部监管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面对监管机构的质询,中国蓝田选择了沉默。一些媒体质疑中国蓝田涉嫌由CNNC恒通“主持”,并面临诸多争议,而CNNC恒通是由另一家中央企业中国诚通“造假”的“假中央企业”。
奇怪的事情每年都会发生,尤其是今年。上述一系列的“李鬼式”操作是不可思议的,这导致了股价的涨跌,投资者困惑于坐过山车。
幸运的是,在监管者的质疑和媒体的质疑下,这些含糊不清的买家终于露出了他们的真面目,并停止了资本市场。
当我们赞扬中国证监会、赞扬媒体时,不要忘记警告控股股东。谁联系了“假中央企业”,是不是你的控股股东,还是中小股东推荐给你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控股股东在转让控制权时都必须有一个好的“切入点”。
面对更换老板的问题,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是被动甚至是无助的。没有发言权,大多数时候我们只能默默地接受结果。
这就要求控股股东在转让控制权时,应该承担更多的谨慎、忠诚和勤勉义务。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控股股东具有明显而直接的信息优势,能够调查、识别、评估和判断收购方;另一方面,控股股东拥有最大的利益关系,存在着逐利和滥用权利的风险。
鉴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溢出”,控股股东在出售控制权时不应盲目追求绝对经济回报,而应充分考虑交易对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影响,并按照诚信原则行事。
根据普通法,控股股东在公司收购中应承担“信托责任”。如果你是“老板”,你必须谈论“忠诚”。从法律上讲,它可以细分为两种义务,一种是“注意义务”,另一种是“忠诚和勤勉义务”。
忠诚和勤奋很容易理解。在这里,我特别解释“注意义务”。
控股股东在控制权转移中的注意义务可以简单地说两句话:主观上,出于善意,态度极其谨慎,在行动上,认真调查收购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有人不得不花钱买下你作为“老板”的地位,让你出局。你想请专业机构来调查吗?如果你有小病,你需要问多少医生?
对收购方的认真调查要求控股股东认真合理地调查收购方的主体资格、收购意图和声誉。这表现在:(1)收购人的声誉;(二)收购人提交的收购价格是否合理;(3)收购方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的紧迫性;(四)收购人是否要求在转让目标公司控制权后交付收购价格;(五)收购人的动机是否引起普通人的怀疑;(六)收购人能否证明其有足够的收购资金。
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中,如果控股股东能够履行审慎调查、尽职调查的职责,对收购人的声誉和动机进行全面调查和合理怀疑,就可以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防止“李鬼”浑水摸鱼,冒充中央企业“割市”,鱼肉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而不是说,“我走后,即使他洪水泛滥”。
(作者是金&伍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标题:焦福刚:控股股东为何频频迎娶假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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