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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金融网站专栏作家
a股市场的Ipo受到批评,但再融资也比老虎强。最近,中信建设的再融资在市场上引发了一些讨论。
毫无疑问,再融资有利于中信建设的扩张、业务范围的扩大和行业地位的提高。然而,再融资需要二级市场支付资金,这导致矛盾。没有什么是完美的,让各方都满意是至关重要的。
2018年6月20日,中信建设首次公开发行(ipo)募集资金21.68亿元,净募集资金20.69亿元,但仅过了半年多一点的时间就再次发行。中信建设投资(601066)1月21日晚宣布,公司董事会决定批准公司当日非公开发行a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77亿股,占总股本76.46亿股的16.7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资本和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不超过55亿元,将用于增加资本中介业务规模(包括扩大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信用交易规模),45亿元用于发展投资交易业务,10亿元用于增加信息系统建设投资,15亿元用于增加子公司资本,5亿元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从筹集资金的角度来看,他们都很高,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认为;此次发行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是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必要举措。但是不管这个项目有多高,你都不会想到向资本市场要钱。即使我们再融资,我们也不能让狮子说出来。毕竟,资本市场不是上市公司的乐园。
此次增发募集资金高达130亿元,约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6倍。虽然所有的资金都可以进行巨额投资,但市场规模总是越来越大,也有必要考虑公司要做多少钱,而不是在规模扩大时寻求市场融资。虽然采用私募发行,但根据公司公告,增发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具体目标不超过10个,暂时可能不会明显退出二级市场基金。但是,最终还是要通过二级市场的减持退出,最终还是要承担二级市场的资金,也就是说,最终的付款人仍然是二级市场
中信建设是否符合增发条件,2017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问答——关于指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或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期不得少于前次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18个月。此前募集的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优先股和创业板小规模快速融资。
中信建投上市才刚刚过去6个多月,显然不符合18个月的间隔周期。然而,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指导和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调整再融资时间间隔的限制。允许以前筹集的资金基本用完或投资于未变更和未按计划投资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受18个月融资间隔的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仅从取消18个月的间隔周期来看,中信建设在12月20日、18日之后符合再融资要求,但这一监管问答的前提是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鼓励技术创新,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中信建设筹集的资金投资与支持实体经济没有密切关系。如果与实体经济有关,即股权质押融资,能否保证股权质押融资资金投资于实体经济?这远非鼓励技术创新。六个月后再融资有点不耐烦了。因此,在我看来,这是否符合再融资监管的问答是有争议的。当然,这种差异需要由监管机构来识别,而不是由外人来识别。不要忘记,这是为了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而不是鼓励过度再融资。
从中信建设的快速再融资计划中可以看出,相关人员对市场融资监管仍然非常关注,对再融资政策也相当熟悉。一旦时间窗口到来,再融资将开始,它基本上接近20%的发行上限。对于再融资的迫切需求,不仅仅是中信建设。事实上,很多公司都很喜欢再融资,再融资的机会并不多。一旦可转换债券发行,它们将被再融资。
过于注重融资是a股的一大缺点,也是市场走势长期低迷的原因。如何平衡公司发展与市场承受能力是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不仅要考虑自身利益,还要考虑社会利益,而不能只是做大而忽视二级市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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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杜坤维:中信建设再融资 企业发展与市场平衡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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