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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认为,混业经营改革应更加注重国有资产监管,加大“改革”力度,有效放大“混业”的乘数效应,促进混业经营企业的“旧面貌换新面貌”。
国有企业混合改革已成为千帆的竞争趋势。报告了第四批混合改革名单,混合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出现了“取其形”、“弃其包袱”、“为混合而混合”等“不变混合”现象。对此,分析人士认为,混业经营改革应更加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加大“改革”力度,有效放大“混业”的乘数效应,促进混业经营企业“旧面貌换新面貌”。
目前,从总体上看,各级中央企业70%的子公司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2018年,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2880家。此外,第四批100多家混合改革试点企业也即将到来。从这个角度来看,以中国联通(600050)(港股00762)为代表的试点企业的改革红利正在释放。中国联通近日提交的“混改第一年”成绩单显示,2018年公司净利润实现“V型逆转”。通过深化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中国联通的用户数量迅速增加,工业互联网等新业务全面提速。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和差异化薪酬改革正以混合变革为契机,有效激活企业内部活力。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混合改革中的“中流击水”必须经过许多“暗礁”和“危险的海滩”。目前,混合改革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的四个问题值得关注。首先,“混合”是表面的,并没有改变国有企业的行政属性。虽然一些企业的混合改革改变了国有独资企业的股权结构,但国有大股东强行干预公司治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盲目追求上市。在一些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改革只是通过新三板上市实现的,没有触及实质性改革。混合所有制股东只追求金融投资,忽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改革创新。第三,“混”为了“混”,股东形式多样,但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不强。四是通过“混业经营”获取利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从本质上讲,这些问题误读了混合改革的内涵。“混合”是第一步,“改变”是关键;引进资金是手段,转移机制增加活力是目的。在混合改革的“综合建设期”,扩大试点范围,增强改革成效,有必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混而不改”的问题。
首先,从概念上讲,我们应该打破行政的路径依赖,尊重市场规律。减少对企业经营的行政干预,在产权制度、薪酬考核、内部权力分配、组织结构等方面引入市场化机制。
其次,上市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混合改革的目的。如果改革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金融投资,而上市作为退出机制,短视行为很容易发生。通过混合改革实现上市,应该在风险控制和资本回报、产业发展空和互补性等方面实现双赢。
此外,混合改革的主体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战略发展计划或潜力,而以“抛掉包袱”为目的的混合改革会带来大问题。
更重要的是,混合改革应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今后,在大力推进混业经营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混业经营企业量身打造新的监管体系和监管体系,以激发企业活力,最终实现国有企业的优质发展。
标题:中国证券报头版评论:国企混改 关键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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