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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金秋
据悉,4月25日,证券业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两公司及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进行两公司风险管理专题培训。笔者认为,相关各方应在科技与董事会的整合中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与主板相比,科技股有着特殊的交易机制。《科技局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18条规定,首只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没有价格限制,价格限制为20%。正因为科技板块的股价波动较大,两家公司的杠杆运作形成的损益效应更大。
从科技板块证券借贷的角度来看,证券借贷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不仅包括融资投资者需要面对的股价较大波动带来的风险,还包括以下风险:
首先,这是证券借贷的特殊风险。证券借贷交易,不管投资者手中有多少股票,或者他们能从证券公司借多少股票,毕竟是有限的。然而,可能会有来自各方的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而双方之间的more/きだ124240/the之战并不公平。特别是,当空的股票价格下跌时,它至多是零,但是当空的股票价格上涨时,它是无限的,许多当事人最多损失本金(没有融资),而每个当事人的损失理论上是无限的
其次,空掌门人面临着a股不公平重大重组的风险。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规模重组是为了一便士和一股商品的公平交易,它对股票价格没有影响。关键的一点是,一些重大重组完全违反了公平原则。为了保持上市地位和保护空壳,一些市场参与者更喜欢充当冤大头,通过重大重组为上市公司带来利益,这导致股价大幅上涨。空恐怕没有机会改变立场并承认失败。
第三,是操纵姚庄带来的风险。一些妖股没有基本面支撑,股价飙升只是由题材概念引起的。这是一个做空.的好机会但是,有一个银行家像恶魔一样,在连续的每日限额之后,可能会有第二个甚至第三个连续的每日限额,而空的头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从这个角度分析,科技板块交易,特别是证券借贷交易的风险,可能会在主板和其他两个业务的风险基础上叠加放大,需要各方高度重视,提前采取特殊对策。因此,建议:
首先,应该为科技和板集成业务建立一个特殊的投资者适宜性系统。科技板块是一个全新的板块,整体系统设计明显不同于主板和其他板块。目前,一些资本超过50万元的投资者已经开通了主板等二合一业务。根据规定,这些人也可能有资格进入科技板块交易,但不能推断这些投资者自然有资格在科技板块进行二合一交易。科技板块的二合一交易应该建立一个全新的进入门槛,比如投资者的资本不应该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并且他在二合一交易中有多方面的实践经验
其次,应该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市场操纵导致股票价格剧烈波动,损害其他投资者特别是交易对手的利益。重叠的二合一放大器会增加这些危害,应该严厉打击。
第三,重大重组还应维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建议一旦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大重组,必须平仓空头仓,平仓价格按重组公告前1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计算。
第四,明确战略投资者在科技板块持股的法律性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战略投资者应承诺在不少于12个月的持有期内获得配售股份。《科技股初始股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战略投资者可以在承诺的持股期限内向证券公司出借股份。有人质疑战略投资者的股票应该是限制性股票。如果它们被借出用于证券借贷并与其他流通股一起流通,上述两个规则可能会相互矛盾。笔者认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了《科技股发行与承销指引》,可以暂时免除科技股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从法律层面明确战略投资者在科技股中持股的法律性质,从而理顺规则,防止不同规则的冲突。
(作者是资本市场研究员)
标题:熊锦秋:严密防范科创板两融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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