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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近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于5月25日结束。
其中,宪法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建议取消现行证券法规定的暂停证券上市交易。对于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有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证券,证券交易所应根据业务规则直接终止其上市交易。
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退市制度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显示出退市制度越来越严格的信号。然而,《证券法》第三次审议稿提出取消停牌,退市效率全面提升的信号已经非常明显。可以预见,上市公司退市在未来将成为常态。
不可否认,上市公司退市难仍然是a股市场的一大顽疾。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5日,沪深股市共有115家公司被摘牌。其中,退市比例最高的类型是上市公司的吸收合并,由于经营主体仍在市场中,真正的退市在本质上还没有实现。剔除这些原因后,a股市场历史上只有77起退市案例。
对于上市公司的退市,监管当局一直在推进。特别是去年11月16日沪深两市发布的新退市规定提出,如果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的,其股票应当退市。
中国证监会一直反复强调,如果一家公司违反新规定,它不会让企业冒险。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的设立和试点注册制度正在稳步推进。笔者认为,注册制度的加快需要更严格的退市制度,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迫使退市制度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当然,退市制度的改革从未停止过,这将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如今,越来越多的“第一只股票退市”出现:*圣袁波已成为第一只股票非法退市的主要信件;新泰电气成为第一家欺诈发行和退市的股票;*在盈利情况下,st烯烃碳成为第一只从“非标准”意见中退市的股票;洪钟股票成为第一只因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即1元)而被摘牌的股票。
此外,2019年3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决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长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在业内人士看来,长寿生物成为第一只参与公共安全退市的股票是“必然的事”。
我认为,这一系列行动表明,监管当局正在“亮剑”打击市场中的各种重大违规行为和市场混乱,以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预见,未来退市制度进一步升级的方向将是创造“有序进退、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使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体现真实价值、从更广更深的层面保护广大投资者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
标题:证券日报:取消暂停交易 全面提升退市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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