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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自去年11月以来,在国科会受理的93家企业中,有25家以上企业进行了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占26.88%。风险投资机构是本轮“突然持股”的主要力量之一。

作者:曹中铭,著名金融博客和资深市场评论员

据统计,自去年11月以来,在国科会受理的93家企业中,有25家以上企业进行了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占26.88%。风险投资机构是本轮“突然持股”的主要力量之一。就我个人而言,有必要对科技板块经常出现的“突然持股”现象给予足够的重视。

从“突然持股”的情况来看,部分科技板块在受理月份已经受理了企业的股权转让,部分企业在受理前的短期内发生了过多的股权转让,伴随着注册资本的增加。此外,在过去的六个月里,一些风险投资机构已经投资了超过一家被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可的企业。

去年11月5日,最高管理层宣布建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试点注册制度。此后,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成立和筹备工作开始突飞猛进。在资本市场已经有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基础上,成立了科技板块,科技板块重点关注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嗅觉极其灵敏的风险投资机构被风所驱动。此外,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平均估值来看,中小板高于主板,而创业板明显高于中小板。因此,科技板块成立后,预计科技板块的平均估值水平将高于创业板。客观地说,这也是许多被接受的公司“突然持股”的根本原因。

曹中铭:科创板频现突股击入 市场公平原则不容践踏

“突然持股”现象在资本市场已不再是新闻,而之前“赞助+直接投资”现象中的“直接投资”实际上就是突然持股。由于对所谓的利益转移的强烈质疑,保荐机构的“保荐+直接投资”模式最终被监管部门叫停。此外,在许多ipo公司中,经纪子公司或风险投资机构似乎经常“抢购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上市的问答(二)》,在股权锁定方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在上市后锁定3年;申请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应承诺新增股份自行人办理完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3年。申报前6个月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转让的股份,按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有的股份按照股东本人锁定。这实际上表明,允许拟在科技板块上市的企业“突然持股”,当然也要满足三年的股权锁定期要求。

曹中铭:科创板频现突股击入 市场公平原则不容践踏

然而,对于上述25家企业来说,风险投资机构的意图非常明确。虽然有些接受企业的股东有转让股份的需要,有些接受企业也有增资扩股的需要,但如果接受企业不想在科技股上市,风险投资机构可能就不会有急于入股的冲动。因此,无论是股份的受让方,还是通过增资扩股突然购买股份,都是为了利益。一旦接受投资的企业成功上市,突然入股的风险投资机构将获得巨额利润。

曹中铭:科创板频现突股击入 市场公平原则不容践踏

虽然投资科技股有三年的锁定期,但投资股票的现象背后也有不公平之处。一方面,突然持股往往是风险投资机构的“专利”,中小投资者无法实现突然持股,这本身就形成了两者之间的不公平。此外,突然持股的目标是有限的,这对其他风险投资机构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风险投资机构突然购买股票的目的是套现并从中获利。此外,在突然购买股票的背后,风险投资机构往往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也造成了市场的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突发的股票购买现象背后,仍然存在着利益转移的问题。此外,风险投资机构持有的股票被套现后,市场上可能会剩下鸡毛,这将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曹中铭:科创板频现突股击入 市场公平原则不容践踏

为了消除这种不公平,个人认为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延长突然购买股票的企业的接受期。例如,突然购买股票的企业在购买股票一年后才需要申报首次公开募股文件。第二是延长意外股票的锁定期。在现有三年的基础上,锁定期将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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