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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阻挠或拒绝配合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并不少见,但深圳大同暴力抗拒法律的情况却非常罕见。
作者:曹中铭,著名金融博客和资深市场评论员
在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阻挠或拒绝配合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并不少见,但深圳大通(000038)暴力抗法的情况却非常罕见。事实上,深圳大同的暴力反法律行为并没有达到上市公司预期的“效果”,而是产生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三名涉案人员被开除,其中两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名被给予行政警告;上市公司董事长辞职;上市公司认真反思整改,并向监管机构、投资者、公众和受伤的检查人员公开道歉;中国证监会启动了对上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等的调查程序。可以说,深圳大同已经开始为其暴力反抗法律付出代价。中国证监会完成必要的调查后,深圳大同将继续为其暴力抗法行为付出代价。
深圳大同的暴力反法律行为显然不惧怕市场、法治、专业和投资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市公司是自身失误的结果。深圳大同暴力抗法案,一方面凸显了涉案人员的“无知无畏”。向上市公司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是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员的职责,配合监督检查是被检查、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法律义务。深圳大同不仅不配合监督检查,还表现出暴力抗法,这也暴露出涉案人员不了解法律、不守法、不知道法律。
另一方面,也凸显了深圳大同公司治理结构的混乱和管理上的重大缺陷。在三名涉案人员中,不乏深圳大同分公司董事长。无论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还是下属公司的董事长,带头守法都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作为上市公司的管理者,他们不仅没有带头守法,反而带头暴力抗法,这体现了深圳大同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
深圳大同于1994年上市,是一家老牌上市公司。这样的上市公司应该成为上市公司的典范。不幸的是,深圳大同已成为暴力反抗法律的“典范”。如果说早期的深圳大同还是一家监管良好的上市公司,那么近年来,深圳大同逐渐开始转型为一家“问题”公司。早期深圳大同专注于电子元件,然后转型为房地产,然后成为媒体广告。2018年,区块链的概念被炒热,深大通宣布收购相关区块链企业的股权,这一消息最终夭折。今年,工业大麻的概念非常流行,上市公司一再发布关于工业大麻领域的公告。
从深圳大同处于多次转型的热点地区和热点频发的概念来看,这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并不是“固定的”。事实上,这也是许多热衷于摩擦市场热点的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类上市公司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深圳大同暴力抗法的闹剧也产生了严重后果,导致股价大幅下跌。受上市公司暴力抗法的影响,截至5月27日,深圳大同的股价已连续两个交易日下跌“一”字,其投资者也遭受了重大损失。然而,这次股价下跌不是由市场调整造成的,也不是由空巨大的业绩损失造成的,而是由它对法律的强烈抵制造成的。上市公司暴力抗法,投资者买单,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仅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深圳大同的暴力抗法结果在市场上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如果未来仍有上市公司违法暴力行为,它可能成为第二个“深圳大同”。
这一次,深圳大同强烈抵制法律,个人认为需要严惩。虽然中国证监会已经立案调查,但上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因为其暴力反法律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性,以及严惩违规者和警告迟到者的要求。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需要履行其赔偿责任,因为深圳大同的暴力抗法行为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这不仅是它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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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曹中铭:上市公司暴力抗法却由股民埋单 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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