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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增长最快的消费领域,服务业从业人员必须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理念,尊重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让消费者清楚地了解消费,并对消费感到放心
我欢天喜地地跑到电影院看3d电影,却被泼了一盆冷水:“对不起,这家电影院不提供3d眼镜,你得去买这家电影院卖的3d眼镜。”这是一些消费者在看电影时遇到的奇怪现象。
影院出售3d电影票,但他们不免费提供3d眼镜,这类似于在餐馆就餐,对方不提供餐具。一些消费者不愿意购买眼镜并想退票,但他们被告知,如果他们在网上购票平台上购买,他们必须与网上平台沟通;如果你在电影院购买,会员可以退货,但非会员不能退货。
为什么不为3d电影提供3d眼镜?有些影院给出了理由:这是为了顾客的健康,因为有些顾客患有传染性眼病,影院很难保证眼镜使用后是否完全消毒,是否会影响下一位顾客的眼睛健康。
这个理由似乎合理,但经不起推敲。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而提供3d眼镜是观看服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一些影院分割服务义务,将其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这种分割和分离的收费规定是一种“不平等格式条款”,是《消费者保护法》所禁止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一些商家在网上出售电影票时,故意将“购买3d眼镜”的字体设置得很小,使得普通消费者很难看到该页面上的提示。甚至有些票务应用程序以前也没有做过相关提示,只是在消费者上门后才添加相关提醒。这些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所禁止的,是“未履行提示义务”和“搭售违约”等行为,都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人们的精神、文化和娱乐需求越来越强,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已经从“有还是没有”提升到“好还是不好”。对于类似的将“免费提供”改为“强制销售”的行为,地方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纠正和纠正错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还必须加强自律,真诚地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目前,一些地方正在采取积极的行动。在福州,在接受了市消费者委员会的采访后,许多曾经强制出售3d眼镜的影院已经恢复免费;在深圳,由市消费者委员会牵头,推出了全国第一张电影票“往返票”标准,超过24小时的“往返票”是免费的...
事实上,生活中除了“自费购买3d电影眼镜”、“电影票售出后不退不换”等不合理的收费现象外,还有其他不合理的收费,如汽车金融服务费、餐巾纸费、餐具费、茶水费、包房费等。这些令人费解的指控也应该得到管理。服务业作为增长最快的消费领域,其从业者必须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理念,尊重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让消费者清楚地了解和放心。也有利于激发新的经济动力,优化经营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人民日报》(2019年6月12日,第19版)
标题:“免费提供”莫成“强行售卖”(生活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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