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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中央第五次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在对贵州省“回眸”和督查组的反馈中指出,遵义市亳州区委区政府临时编造了10分钟的区委常委会议纪要,掩盖问题,回应督查组,声称每个月都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调研和工作部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性质恶劣。
这不是巧合。近日,少数干部弄虚作假问题暴露无遗:湖北省麻城市原市委书记、教育局局长在向中央政府第七督查组汇报除害工作时,指示下属将原本张贴在会议纪要上的“2018秋季学校工作会议”粘贴上去。该通知被“全市教育系统除害宣传和秋季学校工作会议”所代替,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和开除处分;在原新农村工业发展项目未实施的情况下,为应对上级的观察和验收,陕西省山阳县梁玲镇原镇长同意三河村组织群众“假检查”,并受到党内警告;原四川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提交虚假统计数据,被降职并解除经济运行局局长职务...各种欺诈行为都受到了严惩。
随着党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增强了纪律性,收紧了纪律,但仍有少数人侥幸脱逃。有些人拼凑材料,试图通过“复制”和“粘贴”来蒙混过关,有些人夸大成绩,故意掩盖问题,而另一些人则当面说一套,在幕后做一套...干部造假不仅阻碍了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做出科学决策,而且挫伤了党员干部实干家的积极性,破坏了党内的政治生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政治纪律处分”一节中专门列出了“对党不忠、不忠、口是心非、口是心非、欺骗、口是心非、口是心非”。从本质上讲,欺骗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是不健康的工作作风,是不纯洁的党性,是对党的不忠和不诚实。
“世上的美德无非是忠诚”。我们党历来强调党员干部要忠诚老实,反对欺诈。毛泽东同志一贯主张党员干部应当是诚实的人。他认为,对于党员和干部来说,没有忠诚、诚实、智慧等品质就很难称得上优势。刘少奇同志还严厉批评了欺骗和欺骗他人的不良作风。“这不仅不符合我们党实事求是的作风,也是党性不纯的表现,是丧失共产党人应有的忠诚和诚实的表现。”。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党对欺诈都“零容忍”。最近,纪委和监察部在很多地方严肃查处了欺诈行为,这反映了一个明确的方向:我们党下决心要努力工作,欺诈者逃不掉,逃不掉纪律的严惩!
随着党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监督和纪律责任追究只会增加而不会减弱,作弊的人必然要承担后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牢记“忠诚与诚实”,并把它付诸行动,讲真话,做诚实的事,做诚实的人,用实干家的榜样来实践自己最初的使命。
《人民日报》(2019年7月16日,第19版)
标题:对“造假迎检”实行零容忍(红船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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