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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在过去的4个月中,a股市场有12名董事或实际控制人发生了“意外”,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监狱风暴”。尽管被捕的原因不同,但大多数都与近年来公司治理的混乱有关。
笔者认为,a股市场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难以回归的原因是成功的企业家一落千丈甚至锒铛入狱,公司治理混乱难以摆脱。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难以形成内部约束的桎梏,最终为企业或个人实施欺诈提供了机会。
根据欺诈三角理论,企业欺诈由三个要素组成:压力、机会和借口,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三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具有足够的威慑作用,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欺诈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如果压力和借口因素更多地与个体化和不可控因素有关,如盲目追求自身利益和道德观念的严重偏差,那么机会因素是三个因素中能够防患于未然的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防范和控制欺诈机会在于加强事后处罚,通过创新执法手段增加违法违规成本,提高对欺诈的威慑力量。正如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所说:只有那些做坏事的人付出了足够的代价,那些幸运的人才会及时停止。
另一方面,为了从源头上防止上市公司违法事件的发生,更关键的机制可能是企业内部的制衡和监督机制。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企业内部的信息传递比外部的信息传递更充分,企业内部的违法行为在暴露给外部监管和执法部门之前应该有一个线索。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严格,股价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就可以被扼杀在摇篮里,在及时制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损失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市场混乱和社会监督成本。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监督、激励、控制和协调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安排,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它是由所有者、董事会和管理者构成的相互关系的一定框架。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独立董事的垄断和不作为等因素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弱化,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个人利益超越公司整体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这在很大程度上是a股市场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经常出现“牢狱之灾”的原因。
然而,在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中,存在着一些公司治理混乱的现象,如控股股东任命董事和经理,许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也存在争议,导致内部治理的“无效区”,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很容易利用自己的绝对权力和控制地位侵占公司资源,攫取个人利益。
窃取a股的“牢狱之灾”频发,难以摆脱公司治理的困惑,有效的公司治理需要制度体系和外部监督的共同努力。通过完善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问责和处罚,强化公司治理把关人的责任,可以提升公司内部治理的责任。同时,公司管理者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以及公司治理需要进一步完善,使利益相关者能够真正参与公司的经营监督,形成内部权力制衡体系。
标题:盘和林:根治资本市场乱象 关键在企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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