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99字,读完约4分钟
发行人稳定股价的承诺必须标准化,并赋予其实际意义,使其更接近市场。由于这是在发行新股时做出的稳定价格的承诺,需要稳定的股票价格应该是发行价格,而不是净资产值。
随着新股的密集发行,在IPO首日开盘、次日涨停和首日小幅上涨之后,IPO终于迎来了正式休市。11月6日,科技股、久新新材料(688199,诊断股)和浩海柯胜(688366,诊断股)的新股双双破发,其中前者的收盘价在当天交易中破了,后者也破了。
虽然a股上市公司出现破发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许多股票在上市后六个月或一年内相继破发,但就新股破发而言,在a股市场仍相对少见。由于a股市场有投机新股的习惯,新股上市会被市场炒作,所以新股的破发在a股市场很少见。
正因为在a股市场中,破股现象相对较少,所以破股的出现往往受到市场多方面的关注。例如,此时,投资者往往希望管理层放慢ipo节奏,而一些市场参与者会看到市场上的投资机会,认为这是股市触底的信号。对于新股发行失败的公司,市场希望这些公司能够履行发行新股时承诺的保持股价稳定的措施。毕竟,发行人已经承诺在发行新股时保持股价稳定。因此,在11月6日,当两个新的股票都破产时,公众舆论认为两个公司都承诺稳定他们的股票价格。
诚然,两家公司都有稳定股价的承诺,但稳定股价的承诺能否稳定新股的跌价,是市场需要面对的问题。可以说,这是对发行人保持股价稳定的一种考验措施。虽然发行人稳定股价的承诺是在新股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但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这种稳定股价的承诺是徒劳的,没有实际意义,根本无法在发行人股价下跌时稳定股价。
以新材料长期稳定股价的承诺为例,公司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上述股票的收盘价因除权、除息等原因无法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相比)。),股票的收盘价应相应调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资本化、增发、配股等发生变化。,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如果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公司及相关实体将根据本计划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从新材料稳定股价的长期承诺中不难发现。当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发行并上市时,不是新股的发行价格,而是公司的净资产值,即当公司的股价低于净资产值时,被认为是维持股价稳定。这种稳定股价的承诺对于净资产值为发行价的超大盘股公司只有维持稳定的意义,这种公司在a股市场极为少见。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发行价格远高于净资产值。因此,对于大多数发行人来说,将净资产值作为维持稳定的价格没有实际意义。以久新新材料为例,其每股发行价格为66.68元,而每股净资产仅为23.84元。也就是说,只有当新材料的股价长期低于23.84元时,公司的股价才会稳定,而低于发行价显然不是公司需要考虑的事情。
因此,对于绝大多数新上市公司来说,稳定股价的承诺并不能真正稳定股价。在这种情况下,当新股上市时,做出稳定股价的承诺有什么意义呢?既然没有实际意义,我们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承诺来稳定股价呢?这是否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投资者?因此,发行人稳定股票价格的承诺必须规范化,并赋予其更接近市场的现实意义。由于新股发行是稳定股价的承诺,稳定的股价应该是发行价格而不是净资产值,保持净资产值的稳定是老公司的业务。只有将发行价格作为维持稳定的价格,才能对新上市公司具有现实意义。
此外,将发行价格作为发行人维持稳定的价格也有利于新股发行价格的合理定位。因为当发行价格变成发行人有义务保持稳定的价格时。发行人不会盲目推高新股发行价格,而是会以相对合理的价格发行新股。因为只有当价格相对合理时,新股就不容易被突破,发行人也不需要履行维持稳定的义务。
标题:皮海洲:新股破发 发行人稳价承诺该对应什么价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13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