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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格的新股发行新规严格监管新股发行通过公司的借壳上市。相应地,ipo公司的第二次或第n次ipo也应受到严格控制。”

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已作出了很大努力,以规范首次公开发行是否借壳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于重组和上市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应在ipo被拒绝后至少运行3年,然后再规划重组和上市。这一举措被公众舆论称为“最严格的ipo监管”。

根据上述规定,被拒绝上市的公司借壳上市的方式基本被封杀。因为对于任何一家ipo被拒绝的企业来说,等待三年后借壳上市是不可能的。因此,被拒绝的ipo公司如果想在资本市场发展,只能寻求第二次(或第n次)ipo。因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批准,发行人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后六个月内再次申请股票发行。当然,寻求第二次或第n次ipo申请的公司通常是基本符合ipo条件的公司。在严格的首次公开募股审查的情况下,不符合首次公开募股要求的公司申请第二次或第n次首次公开募股,他们不太可能蒙混过关。

皮海洲:“最严IPO新规”可以更严厉一些

对于不符合ipo条件的公司,在ipo被拒后,有两种选择:

首先,接受其他上市公司的收购,从而达到曲线上市的目的。然而,即使它们成为其他上市公司并购的目标,它们仍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的严格监管。例如,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重点关注拒绝ipo和整改的具体原因,相关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是否与ipo申报时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及原因。

第二,“降级并使用”,首先在新三板市场上市,条件成熟时,再申请ipo,或借壳上市。因此,对于相关企业来说,“企业在上市申请被否决后,在计划重组和上市前,至少要经营3年”的规定确实是一个“紧箍咒”。

然而,"最严格的首次公开募股条例"仍然需要改进,可以更严格。例如,"最严格的ipo规定"并没有修改或限制"发行人可以在ipo公司被拒绝后六个月再次申请ipo "。与借壳上市相比,6个月后再次申请ipo显然宽松。因为从目前借壳上市的标准来看,这是符合ipo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借壳上市效率更高,ipo需要排队。事实上,当ipo堰塞湖缓解后,ipo排队时间也大大缩短。因此,将两者相比较,被拒绝上市的企业在6个月后再次申请上市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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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一规定有利于引导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选择ipo上市,进而远离借壳上市。然而,基于a股市场,垃圾公司大量存在,企业退市渠道不畅,退市过程中投资者利益保护措施缺失。因此,借壳上市对于a股市场是必要的,用棍子打死他们是不合适的。因此,"最严格的首次公开发行规则"严格监管被拒绝的首次公开发行公司的借壳上市,相应地,第二次或第n次被拒绝的首次公开发行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也应严格控制,其中"六个月"的期限明显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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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上,“六个月”规则可以进一步改进。例如,如果你自愿撤回首次公开募股申请,你可以在6个月后重新提交首次公开募股申请;如果被独立选举委员会否决,或因首次公开发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而撤回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可在18个月后重新提交;然而,因欺诈等非法行为被拒绝上市的公司必须在三年后重新申请上市。如果做出这样的改变,它们将比目前的规定更加完善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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