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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廖英强,一位著名的证券主持人,受到了市场的极大关注。特别是当他被处罚时,他回应说“相当于花了1亿多美元做广告”,这引起了公众舆论的愤怒。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廖英强案的调查,廖英强涉及39只股票,获利4300万元。为此,中国证监会实施了两次处罚,罚款总额为1.29亿元。这种处罚符合现行《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惯例,廖英强可以选择保持沉默,并按要求缴纳罚款。然而,廖英强是该节目的主持人,具有强烈的“市场”和“自我炒作”意识。为此,廖英强还对证监会的处罚作出回应,称自己“不缺钱交罚款”,并声称“自己打了1亿多条家喻户晓的广告”。

廖英强的“回应”立即引起了公众的愤怒,并引发了公众舆论的讨伐。舆论谴责廖英强是必要的,因为从廖英强的“反应”来看,廖英强不仅没有反省自己的错误行为,而且表现出对监督的蔑视,根本没有认真对待监督的惩罚。甚至将监督处罚视为“广告”,这是对监督的严重侮辱。因此,监管当局有必要进一步调查廖英强案。

皮海洲:建议对股市“黑嘴”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当然,监管当局对廖英强案的进一步调查的进展和结果令人关切。然而,廖英强的“回应”确实值得反思。从廖英强的“回应”来看,虽然廖英强的法律意识相对较弱,但其“市场意识”很强,甚至将监管处罚视为“广告”。

事实上,廖英强强烈的“市场意识”恰恰暴露了当前证券市场监管在“市场意识”方面的不足。从公开信息来看,廖英强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因此不难理解廖英强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然而,奇怪的是,为什么廖英强能在两个专业节目中长期担任嘉宾主持人,这两个节目分别是“谈股份谈黄金”和“谈股份谈黄金”,这无疑是监管上的一个漏洞。正因为有了这个监管漏洞,廖英强才有了自己的市场,有了很强的“市场意识”。

皮海洲:建议对股市“黑嘴”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廖英强将监管处罚视为“广告”,这也暴露出管理层对廖英强的处罚存在漏洞。也就是说,只对廖英强实施经济处罚,但不实施市场禁令,因此廖英强仍有市场。如果廖英强被禁止进入市场,即使廖英强有很强的市场意识,它的广告也会被浪费。在这个问题上,中国证监会2008年对王建忠案件的调查具有借鉴意义。当时,中国证监会不仅对王建忠进行了罚款和没收,还对王班建中从证券市场采取了终身措施。

皮海洲:建议对股市“黑嘴”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当然,廖英强没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市场禁令措施。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情节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措施,禁止相关责任人进入证券市场。根据《证券市场禁入条例》第三条,可以实施市场禁入的人员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其他责任人”。因此,即使廖英强没有证券从业资格,它也可以采取禁止市场进入的措施。事实上,对于证券市场中的“黑嘴”,应该采取市场禁令。如果情况严重,应采取终身市场禁令,使“黑嘴”远离证券市场,永远失去他们在市场上的声音。

标题:皮海洲:建议对股市“黑嘴”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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