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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区块链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最引人注目。人们更加关注它,不仅因为它是继蒸汽机、电力和互联网技术之后的又一次跨越式的、颠覆性的技术革命,还因为它将再次深刻地改变和影响人类未来的生活,并可能有效地、彻底地改变整个人类社会的价值传递方式,正如互联网技术给人类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一样。
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一致性机制和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一种新的应用模式。一致性机制是区块链系统中不同节点之间建立信任和获取权利的数学算法。它本质上是一个分散的数据库,具有高度的信息透明性、开放性、自主性、信息不变性和匿名性。区块链技术同时具有四大创新,即通过分布式分类账解决账户数据的安全问题、非对称加密和授权技术、一致性机制、智能契约等。
Blockchain技术首先应用于比特币,作为一种解决方案,使数据库在没有行政机构信贷的情况下保持安全。从此,区块链科技正式进入世界经济生活领域。
因此,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数字现金”监管已经正式进入各国货币监管当局的视野。然而,各国对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数字现金”有不同的监管态度,许多国家都表示了支持,如美、德、英、日、加、法等。;许多国家,如中国、泰国、俄罗斯、韩国、荷兰等。
然而,目前,世界普遍对区块链技术持开放态度。例如,欧洲议会和迪拜政府在2016年初表示支持新技术;韩国自上而下进行区块链创新;俄罗斯的态度也不再强硬;澳大利亚在许多领域探索区块链技术;美国巨人布局区块链研发;英国鼓励对区块链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中国连锁研究联盟和连锁应用研究中心正在迅速崛起。
简而言之,当前的全球共识是,如果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行业的信用报告,它可以确保交易安全和信息安全;金融数据安全、信息隐私和网络安全正适合分布式区块链技术。区块链可以在金融领域形成点对点的数字价值转移,从而提高传输和交易的安全性,维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在金融等领域,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现金、支付清算、智能合同、金融交易、互联网金融等诸多方面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据统计,在过去的三年里,区块链的风险投资超过了14亿美元。截至2017年4月底,全球455家区块链和比特币相关公司累计融资19.47亿美元,其中中国获得1.14亿美元;中国共有61家公司中标,居世界第二。目前,中国约有150家区块链初创企业,11家区块链初创企业获得了风险投资,总投资额约为2.26亿元人民币。
但是,目前也存在一些不良倾向,最典型、最突出的是投资者对区块链的模糊认识、盲目崇拜、人为炒作,混淆了真实的区块链技术和虚假的区块链技术。
例如,区块链的繁荣正从海外市场迅速蔓延到中国资本市场。最近,区块链概念股在二级市场掀起了一波涨停。截至目前,“区块链概念股”板块的31家上市公司中,有15家的股价从1月7日至1月12日上涨了15%以上,涨幅最高的是60%。
为了吸引投资者的注意力,一些机构故意炒作,钻区块链监管的空子,标榜自己是区块链创新,蒙蔽了投资者。许多企业所谓的区块链技术不过是照搬目前相对成熟的“数字现金”结构,甚至有些企业还没有真正掌握这一基本部分,但为了消气、管理市值、提高股价,他们都把自己贴上了区块链的标签。
至于区块链在资本市场引发的热潮,监管部门也在密切关注,点名批评了一些涉嫌摩擦热点的企业,同时警告投资者存在风险。
事实上,任何技术都有两面,一面是成熟和积极的,另一面是不成熟和消极的。例如,当年刚刚出现的互联网金融,促进了普惠金融,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但也带来了各种危害人民利益和金融业稳定的混乱局面。
目前,区块链技术仍处于探索和应用的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目前国内的区块链技术在底层协议、应用和标准方面还不成熟,大部分底层技术来自国外,包括超级账户、以太网和比特币技术。在应用方面,国内企业很少从应用和解决行业问题的角度出发,主要集中在“虚拟货币”领域。同时,一级市场上的风险投资并不多,大部分都处于“什么是区块链”的学习阶段,而二级市场基本上遵循这一趋势,许多区块链概念公司还远远没有实际应用。
第二,安全威胁是区块链迄今面临的主要问题。2016年6月,区块链的dao项目因其上层智能合同存在漏洞而遭到黑客攻击,导致价值约6000万美元的360万欧元的以太网资金转移。这一事件反映出区块链技术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区块链技术应用平台的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智能合同需要在分权和集权之间找到平衡,并突破区块链的技术壁垒。
第三,区块链的数据是完全公开透明的。如果未来发展反匿名身份识别技术,就有可能通过密码破解来定位和识别一些关键目标,这将对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威胁。
四是监管存在技术力量不足、手段落后等问题。分权意味着主体不明确,这给监督带来了很多困难。特别是,监管者将面临“海量”数据,监管信息的透明度非常困难。此外,空文件的监管将使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并增加市场风险。
显然,区块链技术不是确保金融业和其他经济活动绝对安全的“保险箱”,也不是治愈所有社会和经济活动的“灵丹妙药”。无论是参与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还是参与区块链工业项目投资的投资者,都应该保持谨慎和理性的态度。
一方面,要采取开放、包容、积极的参与态度,推动区块链技术日益成熟和监管体系不断创新,增强区块链技术推广应用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监管。及时建立沙箱监管机制,及时出台监管法律法规,在不损害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情况下有效监管区块链,保持区块链技术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要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加强对区块链技术和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应用,划清“货币圈”和“链条圈”的界限,形成正确的分类,即区分区块链技术和区块链技术上承载的比特币、Litecoin等“数字现金”,区分区块链技术和ico、imo,区分区块链技术和比特币开采,区分区块链资本推广和资本投机。我们应该不断避免区块链技术对人类正常经济活动有害的不利因素,使其成为推动人类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力量。
(作者是中国地方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标题:莫开伟:区块链的资本推动与资金炒作有必要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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