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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AC网站近日公布了11家中央企业80名领导的跳槽信息。在这些任命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人事变动中,相关中央企业的董事仍由SASAC直接任命,而这些中央企业的总经理由SASAC的“任命”改为“提名”,这意味着中央企业总经理的任命权移交给了董事会。

众所周知,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央企业的总经理是由组织部和国有资产部任命的。这种任用制度有其历史原因,对中央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从现代企业制度来看,最适合任命企业总经理的组织是董事会。因此,中央企业总经理由任命制向提名制的转变是一大进步,也是中央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冯海宁:央企总经理提名能否多一些选项

作为企业管理中的关键职位,任命总经理至关重要。毫无疑问,企业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应该对董事会或企业负责。董事会也方便监督被任命的总经理。对于中央企业来说,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也有利于推进中央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如果总经理仍然由政府任命,就不利于中央企业政企分开。

因此,中央企业总经理由任命制向提名制的转变是中央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不仅意味着中央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也意味着中央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经营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中央企业总经理由任命改为提名,可以说是实施国有企业改革部署的具体体现。

冯海宁:央企总经理提名能否多一些选项

一些国有企业研究专家说:“起初我以为他们都是副总经理。”因此,SASAC提名了几位总经理。这表明改革的力度令人惊讶。在一段过渡期后,不再提名副总经理,而是直接提名总经理。由此可见,有关方面改革的决心很大,这将加快中央企业法人制度的改革,使改革成果尽快显现,造福中国人民。

但是,从这次发布的信息来看,很多中央企业只有一位总经理和一位副总经理是由国资委提名的。中央企业董事会显然别无选择或接受任命;要么推荐再次提名。考虑到总经理人选是由国有资产部提名的,恐怕中央企业董事会不会拒绝,而只能接受和任命。这给人的印象是委任制改为提名制只是形式上的改变。

作者建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为每个中央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提名的每个职位再提出几个候选人。这样,中央企业的董事会就可以方便地从优秀中选择优秀,为中央企业选择更理想的管理者,更好地体现董事会的权力和价值。如果只有一个被提名人,董事会的权力和价值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打折扣。

虽然每一个职位多提几个候选人可能会让没有被董事会选中的人丢面子,增加提名候选人的成本,但笔者认为,成为被提名人已经是对被提名人的肯定,如果没有被董事会选中,也是一种激励。此外,提名更多候选人的成本增加,对于中央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也是值得的。

无论是许多外国企业还是一些国内民营企业,在任命总经理之前,企业的董事会或老板都有许多候选人或被提名人。如果你有选择,你自然可以选择更好的人才。如果只有一个候选人或被提名人,董事会将别无选择。除非这个候选人是优秀的和适合企业的,否则企业不会成为一个成功的“领导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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