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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证监会规定,被拒绝上市的企业3年内不得借壳上市。这一消息立即引发了业内的热烈讨论。对此,笔者认为,中国证监会加强对ipo被拒企业重组项目监管的最终目标是严格控制ipo“质量”,防止不符合上市标准的问题企业以其他方式上市。中国证监会全面、严格的监管理念已经在资本市场的各个方面得到落实。
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关于首次公开发行(ipo)企业作为目标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答》中表示,将区分交易类型,加强对标的资产已申报拒绝IPO的重组项目的监管:重组和上市。对于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应在IPO被拒绝后至少运行3年,然后再规划重组和上市;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拒绝首次公开发行和整改的具体原因,相关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与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原因。中国证监会将协调沪深交易所和证监局,通过询问、现场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有效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消息出来后,将会对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一方面,由于ipo被拒后3年内不允许借壳重组,企业在首次申请ipo时会更加谨慎,即使通过审计会议的概率很小,也会主动撤回申请,因为一旦ipo失败,将对后续资本运营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它驱散了企业和券商的幻想,认为ipo被拒后,还可以寻求借壳或并购等其他出路,并在未来更加注重申报质量。
在我看来,这两种影响的根本原因是提高ipo质量,这是中国证监会对ipo严格“质量控制”的延伸。
自去年以来,ipo审计的收紧已经反映出来。2017年,审计委员会审核了479家公司的初始申请,其中380家公司进行了会议,会议率为79.33%;86项未通过审核,占审核总数的17.95%,其余13项被暂停投票和取消。与2016年相比,这一差距更加明显。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证监会共审核了271家企业的ipo申请,上座率为91.14%。2014年和2015年,出勤率分别达到89.34%和92.28%。
特别是,2017年10月13日,第17届独立选举委员会正式履行其职责。在成立仪式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刘表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我们要坚决贯彻依法全面严格监管的理念,严格履行专业职责,依法审计,防止问题企业报病潜逃。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上披露的信息,在新的审计委员会开始审理后,出现了“6比1”、“4比1”的审计结果,这三个结果都将被驳回。2018年,紧缩趋势将继续。据统计,到目前为止,独立选举委员会已经审查了54个企业的初始申请(包括第二次会议,但不包括取消审查),其中23个获得批准,28个被否决,3个被暂停投票,通过率只有42.6%。
从首次公开发行(ipo)审计的内容来看,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对上市企业进行了从“外部”到“内部”的全面审查,重点是“内部”。重点主要是企业的可持续盈利能力、财务标准化、内部控制有效性、业务模式合规性以及筹资项目的合理性。即使企业利润高,持续盈利能力差,经营不规范,存在关联交易,仍然不能通过。试图通过“包装”上市不再可行。
笔者认为,严格进入上市公司是ipo规范化可持续性的基本保证。中国证监会不仅要严格控制ipo准入,今后还要继续向ipo相关的各个方面延伸,全面封杀“病”企业上市,防止不良企业被弄糊涂,从而保护投资者,优化市场环境。这也是市场、投资者和监管者的共同目标。
标题:媒体:严把IPO质量关再升级 防止不良企业蒙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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