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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市公司年报季节的临近,现金股利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据wind统计,截至3月20日,共有329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2017年年报,其中251家公司宣布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股利,占76.29%,83家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提到了分红计划。

笔者认为,随着上市公司股利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引导,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利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以现金股利偿还投资者,从而有效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形式。因此,近年来,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并推动了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机制的完善,指导上市公司完善股利制度,出台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的规定,推动了国务院相关文件对股利要求的明确。

2008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若干规定〉的决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现金股利的规定和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标准。对该方案进行了修订,以澄清现金股利的披露要求。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累计利润不得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12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相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完善股利政策和决策机制,加强现金股利信息披露要求,对未按照回报计划履行承诺的公司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2013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上市公司规范和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利润分配机制,提高现金分红透明度。

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此外,2015年8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使用现金进行利润分配。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比例;鼓励有分红条件的公司实施中期分红,提高分红频率;完善税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长期持股,降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成本,提高长期股权投资回报。

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从近年来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来看,上述措施的实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14年至2016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分红金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稳定在30%以上,处于国际中等水平。2016年,沪深两市共有2053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约占67.27%,分红金额为8307.77亿元;1128家上市公司连续五年支付现金股利,占43.2%;1415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支付现金股利,占46.7%。2017年,沪深两市共有2451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约占70.3%,分红金额为9792.79亿元。

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对长期不分红的个别上市公司的“铁公鸡”行为采取了具体措施。例如,对一些有能力支付股息但不支付股息的公司进行监管面试。2017年,中国证监会对连续三年发放现金股利的24家公司及其国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访谈,向上市公司传达了倡导现金股利的理念,并督促其尽快研究推出现金股利计划。同时,要求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承担起督促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股利义务,并通过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

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我相信监管部门今后会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监管规定,加强现金分红的约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对有能力分红但长期未分红的“铁公鸡”进行严格监管,以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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