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74字,读完约2分钟
最新的20万美元保险赔偿限额
以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基准执行
【前言】
年9月2日,中国银行保监会发表了《关于实施汽车保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交通保险的责任限额从现行的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从年9月19日开始施行。
巨大的利益! 在意汽车保险的人不得不问新的保险赔偿标准到底是如何执行的。 是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基准还是以审理案件的时间为基准? 新旧交强险是按各自不同的标准赔偿,还是所有交强险一律按新标准赔偿?
【权威解答】
年9月9日,中国银行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保险责任限额和汇率变动系数的公告》。 新交强保险责任限额方案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被保险人在采用被保险汽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遭受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度 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害赔偿限额为100元。
【新计划执行时间】
上述责任限额将于年9月19日午夜开始实施。 年9月19日凌晨0点前保险期限未结束的保单下的汽车在年9月19日凌晨0点以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年9月19日凌晨0点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依然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新旧对象】
新旧交强保险责任限额对管窥表
比较项目
现行限额
9月19日以后
有责任总限额
十二点两万元
二十万元
医疗费用
一万元
一点八万元
死伤赔偿
十一万元
十八万元
财产损失
2000元
2000元
不负责任总限额
12100元
19900元
医疗费用
一千元
1800元
死伤赔偿
1.1万元
一点八万元
财产损失
一百元
一百元
【公告文案】
原标题:“【权威发表】最新的20万美元保险赔偿限额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执行”
阅读原文。
标题:热门:【权威发布】最新20万交强险赔偿限额,以发生事故时间为准执行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20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