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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北京郭沫若减刑案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郭沫若犯罪记录和多次减刑的调查结果。经依法依纪全面调查,联合调查组发现,监狱干警刘谋谋、隋谋谋受郭谋谋亲属及相关社会人员的指使,利用职务之便为郭谋谋减刑创造条件并提供帮助,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
此案备受关注,有关部门已对涉案人员采取措施,维护了司法公正。然而,这并不是最终结论,联合调查组将继续开展深入调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我们期待着后续的调查结果,更加权威和全面的调查结论,维护法律正义到底。
正义不会迟到,失职将受到严惩。一些网民说,司法腐败是人民最不能容忍的,其根源就在路上。今年3月,在郭沫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后,北京市委高度重视郭沫若被曝光的犯罪记录及其在服刑期间的多次减刑,北京市委政法委直接监管,督促办案单位依法从严、快速处理。可以说,主动、快速、严格地运行,这一侦查过程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法律正义不容质疑,司法正义不容亵渎。
在赞扬北京有关部门的同时,我们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空孩子”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政策,刚柔相济,鼓励罪犯积极悔过自新?如何解决换相混乱的问题?如何遏制“高墙腐败”?
减刑作为一种善意的制度设计没有错,但把减刑作为逃避法律惩罚的工具和逃避惩罚的幌子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刑罚执行透明度低,任意减刑、过度甚至无视法律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受到了批评。法律不仅对待过去和未来,而且治疗病人和拯救人民。然而,所谓的“有钱”、“有权”和“有关系”的罪犯不能有践踏法律的幻想。只有采取严厉措施,用实际行动堵住减刑的“后门”,才能隐藏司法腐败,让公平正义沐浴在阳光之中。
这个制度不仅要不断完善,而且要强制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加强监督制度。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多次减刑假释调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继续保证公开性和透明度,避免“花里胡哨的救赎”现象,我们应该从编织秘密制度的牢笼入手。例如,裁决文件以更全面和详细的方式公开,监狱管理受到社会监督,减刑、假释和监外临时处决应首先审理...只有通过司法信息公开和司法程序的规范化,才能减少黑箱操作的空,保证法治在完善的制度轨道上蓬勃发展。
试着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和公正,而不是说空,它应该更有分量。以郭沫若减刑案为警钟,各级司法机关必须吸取教训,主动进行自我反省,使践踏司法尊严的案件不再出现,司法公正的日子更加明朗。
标题:人民网评:增强公开透明,堵死减刑“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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