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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办法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中介机构不仅要加快适应注册制度改革带来的新的市场环境,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严格审慎履行职责。

为配合新证券法的实施和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活动,中国证监会近日修订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笔者认为,修订后的办法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中介机构不仅要加快适应注册制度改革下的新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收紧审慎履职的“绳”。那么,中介应该做什么呢?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中介组织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能力建设。

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勤勉尽责,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持第一进入壁垒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中介机构和员工在实践中都能尽职尽责。然而,不排除极少数员工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例如,部分保荐代表人未能遵守相关执业标准,未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审慎、全面的审核,导致出具的意见和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甚至,一些中间人放弃了他们的道德和底线,成为欺诈的“告密者”和“帮凶”。

证券日报头版评论:中介机构要紧绷审慎履职这根“弦”

这种情况一定会受到严惩。当然,惩罚只是一种方式和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通过处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可以向其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执业规则,认真履行专业职责,切实保证执业质量。

其次,中介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但是,一些中介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仍然存在问题。例如,内部控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尽职调查不够,后续管理不负责。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中介机构对自身发展、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不负责任。

因此,这就要求中介机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自身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加强项目能力、尽职调查等相关制度建设;要明确每个员工的职责,加强制度执行和内部问责,最大限度地避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带来的风险问题。

第三,要加大中介组织的责任。

中介机构被称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这表明了它们在市场中的重要性。因此,中介组织不能“名存实亡”,也不能沦为欺诈的“宣传者”和“帮凶”。加强问责制可以使中介机构和员工在履行职责时始终保持严谨和谨慎。如果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放松这条“线”,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舆论环境带来的品牌信任危机、市场声誉和价值的损害,以及被处罚后无法在一定时间内承接业务而造成的客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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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成本很高,不值得损失。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指出,资本市场是所有人的共同市场,各中介机构应秉持共建、治理、共享的理念,共同关心这个市场,共同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笔者认为,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是中介机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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