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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板块的推出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改革的进程,迫使低质量的上市公司和垃圾股退出市场,从而净化混合资本市场。
代丹庙
2019年3月2日凌晨,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对上市公司终止上市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从退市标准来看,科创董事会推出的新的上市终止标准主要涵盖四个方面:第一,如果科创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违规行为,则该股票应被终止上市。该标准类似于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体现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和严厉惩罚的理念。
第二,如果科创公司的交易量、股价、市值、股东人数等交易指标触及终止上市的标准,则该股票应当终止上市。这一系列市场指标的设置是对财务指标的补充,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上市公司的约束作用。这一标准的制定也越来越接近成熟资本市场的退市标准。
第三,如果科技公司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财务指标达到了终止上市的标准,就应该终止上市。科技板块不再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终止指标,交易所应设定一个能够反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综合终止指标。“持续经营”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对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持续经营危机通常被定义为企业履行义务的障碍,表现为四种形式:流动性不足、股东权益不足、债务违约和资金短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将“st”公司视为持续经营的危机公司,上市公司被认定为“st”公司的前提通常只包括持续亏损、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自然灾害导致的非正常经营等。这一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也无法避免一些上市公司通过财务舞弊创造光明报表的现象。“可持续经营能力”标准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判断的准确性,杜绝劣质企业混水摸鱼。
四是科创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应终止其股份。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将减少管理层、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该标准弥合了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之间的差距,并将敦促公司进行更有效的内部治理,从而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从退市程序来看,科委新推出的退市流程明显比以前更加精简。根据该制度,如果上市企业达到终止上市的标准,股票上市将直接终止,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的程序将不再适用。从实施风险预警到企业最终退市的时间将从四年缩短到两年。相比之下,我国资本市场现行退市程序整体周期长,实施效率低。从第一次“戴帽子”到最终退市,通常需要两到三年,最多五年。自中国资本市场成立以来,已有115家上市公司从沪深两市退市。在退市原因中,持续亏损是最重要的原因,占48%。私有化和合并后只有67家公司。其中,自创业板成立以来,只有新泰和大华农被摘牌。与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a股公司退市的数量更少。据统计,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年退市率约为8%,英国另类投资市场的年退市率高达12%。然而,最近五年a股的平均退市率仅为0.16%,远低于成熟资本市场的水平。
一般来说,退市制度是一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证券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灵活的退市制度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维护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缺陷与初始定位有关。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证券市场的主要功能是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因此,其制度设计呈现出“重融资、轻回报”的特点。审批制度和融资控制使“壳资源”变得珍贵,上市公司的质量参差不齐。如今,随着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加快,上市制度已经从审计制度向登记制度转变,与之相伴的退市制度也将得到极大的推进,从而保证了市场的良性循环。目前,科学技术委员会新推出的退市制度接近美国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虽然从概念的制定到细节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可以预见,科技板块的推出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改革的进程,迫使低质量的上市公司和垃圾股票退出市场,从而净化混合资本市场,引领资本市场发展,有助于金融供给侧改革。
(作者是国信证券(002736,诊断部)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
标题:戴丹苗:科创板退市趋严将加速上市公司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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