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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将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对试点银行和企业而言,可享受的便利政策主要包括: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凭证的审核,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入通过待核销账户的要求,取消特殊外汇提取业务的登记手续,简化进口付汇报关单的核销。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初衷是通过简化管理、分散权力,深化外汇局“分销服务”改革,强化市场主体(银行和企业)的管理责任。特别是上述四项便利措施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凭证审核”和“简化进口付汇报关单核查”实际上要求银行承担更多的外汇业务管理主体责任。银行可以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尽责”的“会展业三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据了解,试点企业通常由银行决定,银行通过了解客户选择值得信赖的企业进行试点。对于有幸入选试点的企业来说,今后去银行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将大大节省时间,简化流程。过去,银行为了验证其职责的真实性,需要按照要求对货物贸易企业的外汇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即逐步审核报关单、合同或发票,以确认交易金额是否与实际外汇收支相符。试点后,验证外汇交易真实性的基础将不再是强制性的和统一的,但银行将有更多的独立判断空,这意味着银行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有些人可能会想,如果在简化了文件审查程序之后,外汇收支交易的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保证,那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给一些企业一个违反外汇交易的机会呢?一位外汇局官员告诉记者,目前外汇局实时监控大量的外汇交易相关数据,通过非现场检查可以及时了解整个市场的外汇交易异常情况,实现“精准打击”。现场检查通常只是一个获取证据的过程。因此,如果银行和企业真的利用政策为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它们基本上可以受到监控。此外,对于银行来说,责任越大,就越不会被轻视。因此,即使从外汇局的角度来看,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据的审核也将得到优化,试点银行的单据审核流程也不会有太大的放松。
此外,在上述四项便利化试点措施中,取消逾期等特殊退汇业务的登记手续是一项重大的实质性放松措施。根据现行政策要求,企业因特殊业务需要长期提取外汇,需要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试行办法出台后,企业的专项外汇退税业务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无需到外汇局办理,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单一成本”。
1996年12月,中国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并宣布经常账户完全可兑换。经常账户完全可兑换已经有20多年了。借助与海关、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联网,经常项目下外汇交易真实性的验证更加方便,风险更加可控。在此背景下,推进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帮助实现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已成为当前和未来外汇管理变革的主要方向。可以预见,未来将会有更多的与经常项目便利化相关的改革措施,这将有利于企业和个人在经常项目下合法合规地进行外汇收支。
标题: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 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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