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77字,读完约3分钟
自2019年以来,许多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因非法销售受到监管处罚,其中不乏知名机构。上述情况不仅与行业盲目追求销量和佣金导向有关,也与一些基金销售机构在获得许可证后“运转不正常”密切相关。如果有关部门对进入门槛、展示条件和续展资格提出更高的要求,将会加快基金销售市场的清理,使其真正起到引导投资者科学合理投资的作用。
出于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处罚原因,或变相对“营利性”投资者实施有奖销售,如送红包、抽奖、赠送礼品等。;或者在销售公募基金产品时,未严格履行尽职调查程序,违反适当性原则;或者与非基金销售资格机构合作,公开推广私募股权基金产品;或者内部控制机制和人员管理存在较大隐患,不符合筹资业务要求。所有这些都违背了现行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其根源与行业盲目追求销售和佣金导向的做法有关。
诚然,机构只有先生存下来才能谈论发展,但这绝不是违反现有法律法规和忽视投资者利益的理由。如果我们能够提高基金销售的市场进入门槛,严格规范其行为,我们或许能够“走出去”一些在合规管理要求下没有能力展示的机构,也能够“拯救”那些工作做得好、运作正常的公司,使它们不再担心被“坏账”困住、市场份额被侵蚀的尴尬局面,不再在是否与一些市场违规行为“携手并进”的艰难抉择中犹豫不决。
例如,提高基金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员工素质;要求母公司在设立分公司前满足一定的成立年限和规模;对于已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公司,可能需要定期进行“体检”,以便具有展示能力和合规经营的机构能够继续享受该许可。只有阻断“有奖销售”、“非法促销”等以销售为导向的变形行为,鼓励和支持合规经营机构,才能清理市场,打破“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此外,上述做法不仅可以促进各基金销售机构合法、正当销售的同一起跑线,还可以消除“奖促”等错误手段;它还可以加快基金销售市场的清算速度,消除“坏钱赶好钱”的行业混乱,使合规销售机构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基金销售成为“收获韭菜”的关键环节。
世界上一些成功的经验可能会启发我们。事实上,国内基金业在很多方面都模仿了美国共同基金的做法,但在关键的投资咨询环节存在着重要的缺陷。无论是银行、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甚至是知名的互联网平台,都没有解决如何帮助投资者配置资金的问题。只有深入培育买方投资,买方投资才不再完全受销售佣金的驱动,更加关注基金持股等指标的基金销售机构才能成为真正的龙头企业;只有做好陪伴用户的工作,老百姓才能真正享受到基金投资带来的好处。笔者还了解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修订稿也正在编制中。
标题:中国证券报:基金销售“乱局”亟待市场出清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9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