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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改善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规定新股发行后初始规模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50亿股以上的公司初始规模不得低于总股本的25%,并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第一天上市流通,以扩大首次公开发行(IPO)的流通股规模。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近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23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新股首日价格上涨44%,没有成交量,没有成交量的价格是虚幻和不准确的。人为限制导致价格不合理,建议取消新股首日涨停限制。
方星海取消首次公开募股首日涨停板的提议在a股市场掀起了一千波浪潮。应该说,目前IPO首日44%的涨跌幅限制的确存在弊端,但是否真的有必要取消IPO首日涨跌幅限制,仍存在争议。就监管而言,没有必要围绕“新股上市首日涨跌”的问题来兜圈子。
为什么这么说?从历史经验来看,在首次公开募股的第一天取消限制并不一定比实施它更好。由于a股市场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无论是在首次公开发行的第一天实施还是取消限制,都存在弊端。
例如,首次公开发行(IPO)首日限价的实施,将延长IPO后的炒作周期,IPO连续几个交易日将有无限的每日限价。一旦跌停板打开,短期内将基本见顶。如果取消首次公开募股首日的限制,首次公开募股的投机过程可以在首次公开募股首日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价格将大幅上涨,股价将大幅波动。最极端的趋势是新股一步开盘,然后股价一步一步下跌,所有在二级市场购买新股的投资者都被套牢。这种趋势最典型的例子是中石油,它已成为a股市场最强的对冲工具,购买中石油股票的投资者深陷其中。
事实上,为了避免在IPO首日再次发生中石油式的悲剧和过度投机,2013年12月13日,沪深两市在IPO首日发布了《关于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导致IPO首日涨停44%。这一举措的出台确实避免了“中石油二号”的出现,同时也增强了投资者对新风险的认识。毕竟,在涨停的背景下,在连续几个涨停板块之后,投资者忍不住会考虑追涨的风险。没有价格限制,投资者可以很容易地在第一个交易日跟进,他们的风险意识要小得多。
如果我们真的回到首次公开募股第一天没有价格限制的时代,我们怎么能阻止“中石油二号”和“中石油三号”的出现?如何防止上市首日过度投机?如何防止上市首日的价格操纵?当价格涨跌被取消时,如何防止投机风险增加?
在我看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比绕着“新股上市首日涨跌”这个问题打转好。例如,改善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规定新股发行后初始规模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50亿股以上的公司初始规模不得低于总股本的25%,并在首次公开发行首日一起上市流通。为了在IPO首日扩大流通股规模,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果总是有少量的新股上市流通以满足市场投机的需要,市场就不可避免地会对新股进行投机,而“圈地”的结果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标题:皮海洲:别围着“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兜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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