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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混乱进行了严格、全面的监管,行政处罚的数量和金额创历史新高。然而,从今年曝光的康美药业案例来看,上市公司的混乱局面仍需严惩。业内人士还呼吁从制度层面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证券发行欺诈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证券法修订草案23日迎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第四稿回应了市场对提高非法成本和加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担忧。在大幅提高行政罚款、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诸多优化的背景下,监管的威慑力有望大幅提升。
近年来,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混乱进行了严格、全面的监管,行政处罚的数量和金额创历史新高。然而,从今年曝光的康美药业案例来看,上市公司的混乱局面仍需严惩。业内人士还呼吁从制度层面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证券发行欺诈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此,《证券法》修订草案做出了明确回应,将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增加证券违法行为的成本,严厉惩罚和威慑违法行为人。一方面,最高刑罚不再“挠痒痒”,第四次审查草案大大增加了行政处罚的数额。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的,罚款标准由一至五倍提高至一至十倍。另一方面,在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在这方面,要注意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明确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受损投资者按照“明示退出和暗示加入”的规则向法院登记,并提起代表诉讼。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措施也明确强调了增加法治供给和完善资本市场法治体系的必要性。其中,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将是一个亮点,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保护投资者权益,迫使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回归职责。与此同时,监管当局仍在探索建立一个机构机制,优先考虑行政罚款和投资者救济处罚;推动刑法的修订;推进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的修改或制定,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加强监管。
在千年潮落之前,风又起又起。在法治的有效保障下,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将逐步形成。
标题:中国证券报头版评论:良法治市提升监管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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