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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万科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财经学院研究员刘姝威以一篇名为《宝能的颜色革命》的文章成功登陆屏幕。董明珠,作为话题女王,似乎不愿意。当天,当她抵达博鳌接受相关记者采访时,她说,“宝能伤了格力”。
作者:独立财经作家,专栏作家皮海舟
4月8日,万科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财经学院研究员刘姝威以一篇名为《宝能的颜色革命》的文章成功登陆屏幕。董明珠,作为话题女王,似乎不愿意。当天,当她抵达博鳌接受相关记者采访时,她说,“宝能伤了格力”。虽然董明珠没有像刘姝威那样炮轰宝能,但一个“伤”字表明宝能在董明珠心中留下了阴影。
事实上,“伤害”一词被夸大了,更多的是董明珠的一种“敏感”或“恐惧”。董明珠把他的“敏感”和“恐惧”视为“伤害”。事实上,董明珠的“危害”并不存在,至少它还没有成为客观事实。
董明珠提到的“伤害”只不过是宝能在2016年11月下旬增持格力电器(000651,诊断股)的意思。当时宝能控股的前海人寿大量收购格力电器,持股比例为4.13%,成为当时格力电器的第三大股东。基于此前“万宝之争”对市场的影响,董明珠变得“敏感”,认为宝能增持“伤害”了格力。
但董明珠所说的“伤害”只是董明珠的心理感受。事实上,从格力投资者来看,宝能增持格力的股票给市场带来了积极的影响,那就是格力股价的上涨。因此,宝能增持格力电气的股票并没有给格力电气的投资者带来伤害。此外,从格力电器的经营管理来看,虽然宝能当时是格力的第三大股东,但宝能并没有参与格力的经营管理。截至目前,截至去年第三季度报告,宝能持有格力股份,是格力电器的第四大股东。然而,宝能只是一个金融投资者,并没有询问格力电器的经营管理情况。因此,“包可以伤害格力”的说法其实并不正确。
当然,基于“万宝之争”的影响,董明珠“敏感”并不是坏事,甚至感到“恐惧”也是正常的,但不能视为“伤害”。毕竟,格力电气是一家上市公司,投资者有权从股票市场购买格力电气的股票,包括宝能从二级市场购买格力电气股票的行为,这也是合法的。此外,如果宝能继续购买格力电气的股份,只要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即使宝能持有格力电气5%甚至10%的股份或者持有更多格力电气的股份,仍然是合法的,这种购买股份的法律行为不能称为“损害”。
然而,作为董明珠,对宝能增持感到“敏感”甚至“害怕”是正常的,但有必要从自身寻找原因。为什么董明珠称宝能增持“有害”,因为格力电器的最大股东格力集团仅持有18.22%的股份。因此,董明珠对格力集团最大股东的地位感到担忧。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格力集团最大的股东,应该增加其在格力电器的持股。一方面,格力集团没有进一步增持格力电器股份;另一方面,董明珠反对宝能增持格力电器股份,甚至称之为“伤害”。那么谁“伤害”了谁?
此外,如果格力电气的股票不允许被包括宝能在内的其他投资者购买,特别是当宝能购买格力电气的股票时,这将对格力电气有害。那么,为什么格力电气要发行股票,为什么格力电气的股票要公开交易?最好是私有化,将格力电气的股权牢牢掌握在格力集团或董明珠手中。这样,不仅宝能不能伤害格力,任何投资者也不能伤害格力。
事实上,像格力集团和东方明珠这样的做法在海外市场是绝对行不通的。董明珠之所以能够自信地宣称“包可以伤害格力”,是基于不成熟的a股市场。毕竟,在海外成熟市场中,拥有发言权的是资本的力量,而不是行政的力量。要成熟a股市场,还需要“东明人”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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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皮海洲:董明珠的说法是A股市场不成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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