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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欺诈上市的典型例子,新泰电气于2017年8月26日正式退出a股市场,前一天的收盘价为1.48元,给a股市场留下了一个永恒的诅咒。
作者:独立财经作家,专栏作家皮海舟
作为欺诈上市的典型例子,新泰电气于2017年8月26日正式退出a股市场,前一天的收盘价为1.48元,给a股市场留下了一个永恒的诅咒。
然而,尽管新泰电气被迫退出市场,法律纠纷仍在继续。例如,新泰电气退市后,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复议。然而,当行政复议被驳回时,该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第一次和第二次诉讼。截至今年3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中国证监会对欺诈性发行的认定原则和执法逻辑,认为中国证监会将新泰电气的陈述和调查纳入其职责权限内进行事实认定,并非不当。新泰电气起诉中国证监会,最终新泰电气败诉。
然而,新泰电气的退市案并没有就此结束。新泰电气起诉中国证监会的同时,新泰电气前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温德义也对中国证监会提起诉讼。2016年7月,新泰电气因欺诈发行和非法信息披露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新泰电气前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温德义也被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892万元,并采取措施终身禁止证券市场。温德义不服部分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还于5月21日(昨天)上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温德义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禁止入境的决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作为实际控制人,指使新泰电气实施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其中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导致新泰电气在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况下获得发行许可并上市。原告策划并实施了一起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明显属于《证券市场禁入条例》(中国证监会令第33号)第五条规定的应当终身禁入的相关情形。被告终身禁止原告进入证券市场的决定不违反原证券市场禁令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明显不当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维持了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
当然,作为温德义,他也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然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新泰电气在起诉中国证监会时败诉,温德义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这实际上是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对温德义来说,这正好印证了一句老话:如果我今天就知道,为什么要开始呢?温德义策划新泰电气欺诈发行的行为对人和人都是有害的。
温德义的危害显而易见。首先,新泰电气的欺诈发行是对中国股市的一种损害,严重损害了股市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当然,更重要的是,它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新泰电气于2014年1月在创业板上市后,其股价在2015年牛市中触及63.67元的高点,并于2017年8月25日交易的最后一天收于1.48元。投资者的损失非常明显。虽然新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601377)在退市过程中提前向投资者进行了补偿,但只有少数投资者得到了补偿,绝大多数投资者的损失没有得到补偿。
温德义的自残也很明显。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带来的财富效应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新泰电气给文德带来的财富效应只是纸面上的财富,很快就成为过去。新泰电气于2014年1月上市,事件发生在2015年,强制退市程序于2016年开始。由于文德乙的股权被锁定了三年,在新泰电气退市之前不可能兑现其股份。
不仅如此,温德义还被证监会处以892万元的罚款,这对于没有股权变现收入的温德义个人来说,实际上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尤其重要的是,文德义还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终身市场,这意味着,即使文德义能重振新泰电气或重建公司,文德义也不可能站在公司面前,成为公司的高级董事,如果他想在资本市场登陆的话。这对温德义个人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此,温德义的行为以伤害他人开始,以伤害自己结束,这是企业控制者的禁忌。那些试图伪造名单的人应该把温德·布当作一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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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皮海洲:温德乙败诉教训 造假上市者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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