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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来了。从“打击假币、酒后驾驶等欺诈行为”到“从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加强治理”;从“假冒伪劣商品应成为全民公敌”到“直接处罚假冒伪劣”...近几天来,全国人大代表就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与舆论形成了良性共鸣。
“质量消费,让生活更美好”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宣布的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年的主题。在某种程度上,更好的生活是每个人都需要的。然而,假冒商品与高质量消费不相容,甚至与更好的生活不相容。如果消费成为一种冒险,消费者将不时地被假货“伏击”,消费体验将被粉碎,更不用说更好的生活了?为此,一些CPPCC成员说,“假冒伪劣商品已成为整个社会的毒瘤。”假货猖獗甚至屡禁不止的原因是非法犯罪的成本太低。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们提出的加强打击制假售假和降低制假售假处罚门槛的建议无疑是受欢迎的。
一方面,制造和销售假货的成本低,另一方面,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本高。令人尴尬的“养鸡杀牛”维权让一些消费者对维权敬而远之。消费者维权的信心取决于维权渠道的畅通和维权环节的简化。俗话说:“火从炉门开始,烟从烟囱里冒出来。”为了打击假货,源头控制不应该被削弱。在实际执法中,除了密切关注“冒烟”的假冒商品外,还必须指出那些秘密“点燃”假冒商品并深入其生产土壤的人。不久前,有关监管部门表示,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开展跨学科、跨地区联合打假,畅通消费者申诉渠道,实现打假源头治理的路径安排。
握紧的拳头是最有力的。改善消费环境,需要整合多部门责任,整合多种监管手段,整合全方位监管效能。国务院最近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提到设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旦这项改革得以实施,不仅有望避免多国政府的弊端,还将直接惠及消费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2018年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绝不允许假冒伪劣产品滋生蔓延。我相信有效的制度化监管将使更好的生活更加可靠。
如果我们说改善消费环境是为了让人们有信心购买、使用和吃东西,那么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将阻止空.的美好生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品质量已经成为消费者最关心的因素,其次是价格。在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菜鸟”正向“质量”迈进。换句话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不再是“他们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的问题。原来“篮子里有盘子”;现在,不是“好食物”买不到它,也不是高质量的商品不欣赏它。这一变化不仅给企业提出了新的任务,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和机制”,强调“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要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的经济质量优势”。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者有追求高品质商品的意愿和能力,也有享受高品质生活的权利和权利。因此,有必要全面开展质量改进行动,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标,发扬工匠精神,来一场中国制造的质量革命。
“质量反映了人类劳动创造和智慧结晶,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高效的监管为大众消费保驾护航,用优质的商品满足大众的需求,用优质的发展“链接”新时代,让大众期待的美好生活有越来越多的质感。中国,其发展趋势是蓬勃发展的,有足够的信心建立一个高质量的力量;努力工作和积极进取的中国人有更多的理由过上有味道的美好生活。
《人民日报》(2018年3月15日,第21版)
标题: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高品质供给,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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