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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信心,锐意进取,艰苦奋斗,认真完成“三农”的重点任务,为全面实现消除贫困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一年,也是实现消除贫困目标的全面战斗结束的一年。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意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全面打硬仗、实现消除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目标任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
在消除贫困方面取得了决定性的成就,在最后的战斗中有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仍有少数地区基础条件差,贫困人口多,需要头脑清醒。《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新增资金要主要用于‘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这为实现消除贫困目标的全面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消除贫困的长期机制。实现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意味着扶贫工作模式从集中打击向正常推进转变。因此,《意见》指出,“坚持对贫困县不脱帽、不政策、不援助、不监督”,正是为了维护扶贫政策的整体稳定。
“在界定小康社会时,关键是要观察农民的状况”。农村不仅是摆脱贫困的主战场,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战场。具体来说,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虽然广大农村地区已基本建成水、电、路、电信等网络,但持续有效的投资和管理保护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虽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等公共服务已经实现全覆盖,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在这方面,《意见》明确要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基准,尽快弥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不足”,并制定了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具体规划。
做好“三农”工作,一个重要目标是保证重要农产品(000061,诊断股票)的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尽管与粮食安全相关的大宗农产品供应得到了有效保障,但去年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严重不足,这表明我们不应放松这方面的努力。因此,《意见》明确把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现在和将来,农民的收入不仅来自农业生产,还来自其他收入。《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各地依托资源优势,构建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链,建立和完善农民共享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机制”,以及“稳定农民工就业”,意味着农民可以分享农村产业发展的红利,获得稳定的农民工收入。
《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包括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完善农村治理体系,调解解决农村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平安村建设。近年来,农村基层治理的制度支持体系基本完善。2019年,启动农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善治道路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将为全面消除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
扶贫质量和全面小康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农工作的成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我们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切实完成“三农”的重点任务,为实现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作者是武汉大学中国农村治理研究中心和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研究员)
标题:人民日报:补齐“三农”短板决胜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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