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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够弥补制度建设和执行中的不足,将有助于以较低的违规成本弥补资本市场的不足。
作者:曹中铭,著名金融博客和资深市场评论员
猪年春节后,股市表现强劲。在多种有利因素的支撑下,上证综指突破3100点整数关口,交易量同时扩大。当股市运行良好时,往往是掩盖市场矛盾的时候。因此,在空股市不断扩张的背景下,仍然有必要特别关注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年的监管记录,2018年共作出310项行政处罚决定,同比增长38.39%,罚款106.41亿元,同比增长42.28%,50人被禁止上市,同比增长13.64%。仅从同比增长数据来看,就反映出监管机构加大了监管力度,突显出市场违规行为的猖獗程度。从违法违规的角度来看,它涉及信息披露、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尽职调查、代客库存、鼠仓、短期交易等。;从所涉及的主体来看,它涉及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员工、私募、个人、上市公司高管等。可以说,无论是违法违规的手段和方法,还是涉及的主体,基本上都表现出“无所不包”的特点。另一方面,这也对大大增加违规成本提出了新的要求。
违规成本低一直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缺点,也经常成为批评的对象。违规的低成本将导致违规者不支付应有的价格和不受惩罚,而违规者往往可以从市场上窃取巨额利润。利益与违规成本的不平等将导致更多违规者承担风险,从而形成市场的恶性循环。
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为例。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2013年至2017年,共有59家上市公司涉嫌财务欺诈,平均每年12家。客观地说,上市公司为各种目的实施融资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反映了其经营状况、业绩水平和未来发展潜力,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是虚假的,不仅是虚假披露的问题,也是对投资者的严重误导,其危害性是多方面的,非常严重。
近年来,雅巴特、尔康药业(300267)等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案件时有发生。可以称之为重大案件和重大案件,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这两家上市公司的严重财务舞弊行为。此外,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这两家上市公司应该像袁波投资一样被踢出局,但最终的处罚结果是罚款,这表明a股的违法成本较低。
与a股市场轻描淡写的惩罚相比,美国等成熟市场对金融欺诈的容忍度要低得多。此外,这不仅是金融欺诈,也是整个美国市场违规的高成本。违法者不仅面临巨大的经济处罚,还经常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违反某些规定的人甚至有坐在监狱里的危险。正因为如此,美国市场的监管一直是全球研究的对象,在a股市场更是被“顶礼膜拜”。
我国资本市场违规成本低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制度建设的缺陷和执行力不足。制度建设的不足是非常明显的。例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为市场“难题”的原因与惩罚力度不够有关。根据《证券法》,违反规定的义务人将被处以最高60万元的罚款,责任人将被处以最高30万元的罚款,没有任何威慑力。为解决这一短板问题,有必要在修订《证券法》时修改相关规定。事实上,为了增加违规成本,更有必要系统地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相关规定,形成真正的“合力”,发挥相应的作用。
执行力不足的缺点同样明显。有法律要遵守,执法必须严格,违法者必须被起诉。在《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增加违法成本也是毫无意义的。前段时间,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刘姝威(000651)向广东省证监局提问时,出现了监管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
如果我们能够弥补制度建设和执行中的不足,将有助于以较低的违规成本弥补资本市场的不足。就个人而言,大幅增加违法成本不仅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重要措施,也将有助于股市进一步复苏,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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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曹中铭: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采取怎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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