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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本市场都会出现虚假上市,关键是监管者如何惩罚那些违反市场规则的人,避免更多的模仿者虚假上市。

作者:杜,金融网站专栏作家

全球资本市场都会出现虚假上市,关键是监管者如何惩罚那些违反市场规则的人,避免更多的模仿者虚假上市。

香港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保荐人失职行为!3月14日,有消息称,瑞银、渣打、摩根士丹利和美林等四大外资银行因其作为上市申请保荐人的错误被罚款近8亿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大型外资银行瑞银集团(UBS)因三起上市申请(如中国森林和天河化工)未能履行保荐人职责,被中国证监会处以3.75亿元罚款,打破了此前单一保荐公司因工作不力而被处以的最高罚款。除罚款外,其“为机构融资提供咨询”的执照(俗称6号牌照)被暂时吊销一年,其监事岑田的执照被暂时吊销两年。

从处罚力度来看,吊销执照意味着停止其经营资格,这远比罚款更为严重,对组织的影响也将更加严重。毕竟,没有执照是不可能开展相关业务的,也不可能吸引业务来赚钱。它只能是焦虑,或解雇员工或花钱支持相关业务人员,这对公司和组织来说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裁员容易,但时机一到,招聘合适的人员就难了。然而,筹集非官方资金意味着公司白白花钱,这意味着蚕食公司的利润。因此,组织不怕罚款,罚款是可以赚回来的。但是,如果被罚款,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办法承接业务,就不可能赚回钱,所以就会被剥夺执照资格。

杜坤维:看香港如何惩治没有尽责的中介机构

香港证监会严惩有关中介机构的原因,是近年香港上市公司的质素越来越差,不少问题公司自上市以来表现有变,甚至被质疑欺诈上市,令投资者蒙受巨大投资损失,影响他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信心。证监会威胁要打击保荐人的不当行为,并追究保荐人及其高管的责任。这种惩罚是对自己的一种承诺,是重塑投资者对香港股市信心的杀手锏。

杜坤维:看香港如何惩治没有尽责的中介机构

其他山可以攻玉,香港对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施以重罚,我们的股市也可以从中吸取教训。a股欺诈上市、并购和资产重组等财务问题不断出现,其中也存在中介机构未能履行职责的问题。然而,证监会的处罚相对较轻,很难产生令人震惊的效果。一是受证券法限制,二是没有最高处罚。《证券法》第223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出具或者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吊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证,并处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吊销证券业务资格,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杜坤维:看香港如何惩治没有尽责的中介机构

目前,证券法的修改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上,并且已经同意加大处罚力度。有必要加大对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从经济角度来看,这类似于处以1-5倍营业收入的罚款。但是,仅仅经济处罚并不能撤销行政许可,这限制了对组织的冲击。有必要完善吊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规则,以及是否应当暂停多长时间或在何种条件下暂停。笔者建议吊销营业执照至少一年,以验证财务欺诈,包括并购中的财务欺诈。如果连续两次涉及财务欺诈,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以便从市场上收回,并有必要防止另一个授权人继续为盈利而招揽业务。应该加强对个人的经济处罚。投资银行家属于典型的高收入群体。罚款30,000至100,000元是九牛一毛,可罚款年收入的1-5倍。在严重的情况下,市场可以被取缔,这比罚款几十万元要严重得多。

杜坤维:看香港如何惩治没有尽责的中介机构

事实是,a股上市公司的质量不高。虽然存在着难以发现的问题,但也存在着中介机构不严格、相关人员不严格的问题。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中介机构承担着巨大的责任,但他们不能坚持拿老百姓的钱去消灾。他们对金融欺诈视而不见。确保中介机构履行职责只能加重处罚,而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这样他们才能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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