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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程度上,科技股的成功取决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健全性。因此,科技局应坚决防止穿新鞋和走老路,以防止股价操纵;如果没有市场操纵,即使科技股的初始估值略高,也是市场投资者自愿形成的,其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熊

7月22日,第一批科技股正式上市交易,初始股价大幅波动应该是一个高概率事件。笔者认为,仅仅害怕科技股价格大幅波动是不够的,关键是要防止市场操纵。

目前,主板等新股上市后往往有多个涨停板,触顶后的市盈率往往远高于二级市场同行业旧股的估值。新股的估值比旧股更贵是很自然的。为什么?因为一旦新股估值有点正常,就会有大量资金悄悄筹集,然后就会被炒作甚至操纵。因此,投资者有这样的期望,即银行家会对新上市的新股进行清算和操纵,新股将摆脱旧的股票估值中心的束缚,成为一个独立的估值王国。

熊锦秋:科创板防止股价操纵是关键

在一定程度上,科技股的成功取决于价格发现功能是否健全。好的公司没有好的价格,或者平庸的公司投机天价,这可能会误导资源的配置,造成资源的浪费。一些原始股东无需努力就能收获巨额财富,而市场操纵是破坏价格发现功能的最大威胁。笔者认为,科技局应坚决防止穿新鞋和走老路,防止股价操纵;如果没有市场操纵,即使科技股的初始估值略高,也是投资者自愿形成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因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熊锦秋:科创板防止股价操纵是关键

首先,我们应该限制个人投资者在科技股中的位置。科技板块有限公司一般都有一个小的流通板块。如果主力吸纳了大部分流通筹码,就可以实现对板块和股价的有效控制,这也可能产生强烈的炒作欲。因此,在推出科技股的初始阶段,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总股本的2%,以后当科技股数量增加到一定数量时,再逐步放宽限制。

熊锦秋:科创板防止股价操纵是关键

其次,要深入调查科技股的异常交易。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科技股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规定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五类:“虚假申报、拉高抑低、维持股票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自买自卖或相互交易、异常波动严重的股票异常报告率”。同时,公布了五大类11项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测标准,规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措施或惩戒措施。但《细则》并未规定应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何种异常交易行为,并对涉嫌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追踪。应该说,一些市场操纵的最初表现是异常交易。如果将异常交易仅视为“异常交易”,仅限于交易所的自我监管,就有可能放开市场操纵的非法活动。建议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科技股操纵市场的认定标准,符合违规申报标准的线索,并及时报送监察局。只有将其提升到证券监管层面,对操纵市场的嫌疑人进行彻底的调查、认定和惩处,才能有效地震慑市场。

熊锦秋:科创板防止股价操纵是关键

第三,形成操纵市场的约束机制。一方面,在整个科技板块的发行审核、注册、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工作节奏中,应避免人为干预或控制。在以往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审批制度下,如果市场供求失衡导致市场波动,监管部门可能会适度调整审批节奏,有时每周审批10只新股发行,每周至少审批一只股票发行,因此“行政之手”隐约可见。由于科技股以市场为导向,对于申请科技股的企业的发行审核和注册节奏,不需要考虑科技股二级市场的走势,这将抑制银行家的心理。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空机制的作用。空科创板的机制优于主板。在上市的第一天,科创董事会的股票就可以融资了,而且证券的来源也扩大到了公开发行和战争投资,但是空放走了空.建议在这种情况下,空方可以按重组公告前的价格回购股份,回购对象为重组方。

熊锦秋:科创板防止股价操纵是关键

第四,加强投资者教育。科技股的发行和上市节奏是高度市场化的,所以投资者不可以盲目照搬以前主板的旧帝王历。特别是,科技板块企业容易发生颠覆等风险,这与主板企业的估值方法不同。许多投资者可能缺乏这方面的专业识别能力,这可能是投资者投资科技股的最大风险。投资者应该真正从内心建立起购买者的自负意识,害怕市场和风险。

标题:熊锦秋:科创板防止股价操纵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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