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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全国法院系统首个微信备案服务平台近日已在北京投入使用。在未来,诉讼当事人不需要去法院或提交书面材料,以便他们可以在整个过程中独立立案。

利用“面子核心”技术,实现了在线身份验证,“微信全过程自我备案”给当事人带来了明显的便利。例如,在以传统方式立案时,有必要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并请他们到法院来核实其身份。“微信备案”中使用的“面核”验证程序可以使当事人避免来回跑。同时,与传统的立案方式相比,“微信立案”可以借助字符识别技术,将当事人上传的身份证等有效信息自动转换为相应的电子文件,大大提高了效率。

“微信全流程自主立案”让法院更智慧

作为创新立案形式的探索,“微信立案”的全过程不需要上法庭,这是用科技手段服务群众的生动诠释。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如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安全。毕竟,个人信息“网上冲浪”将潜伏着隐私泄露的风险。因此,一方面要在系统安全方面下大力气,避免漏洞;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避免因人为疏忽而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微信全流程自主立案”让法院更智慧

同时,“在微信上立案”给立案带来了便利,但对于当事人来说,也应避免“仓促立案”,尤其是考虑到诉讼的成本和周期,避免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尽量选择谈判、调解、协调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诉讼前解决矛盾。(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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