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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一个企业已经违法2600多次。然而,能够“停滞不前”并继续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和电视剧中是一个奇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它确实存在。这是一种著名的红毛药酒。
作者:专栏作家、媒体评论员谭浩军
十年来,一个企业已经违法2600多次。然而,能够“停滞不前”并继续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和电视剧中是一个奇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它确实存在。这是一种著名的红毛药酒。
据《卫生时报》报道,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红帽药酒广告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数十次暂停销售。然而,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和广告审批部门,却一路为红毛药酒广告“开了绿灯”。
说实话,每次看到这样的消息,我心里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因为,类似的问题早已司空见惯。每次出现这样的问题,似乎有关方面在处理时,都是轻描淡写,逆来顺受,小打小闹,最终会被罚款数元。正因为如此,这种现象将不可避免地不断发生。
事实上,既然“非法”一词已经定义,所谓的非法广告就应该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为什么会有2600多种违法现象,但仍然能够诈骗和欺骗?秘密是什么?更重要的是,几天前,红毛药酒所在地的警方实际上逮捕了质疑红毛药酒毒性的医生,这让舆论和公众目瞪口呆,甚至向警方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据报道,红毛药酒可以公开行骗,最重要的是药监部门给了它一个绿灯,给了它一个非处方药的合法背书。所以,第一个问题来了。红毛药酒真的是非处方药吗?持怀疑态度的人提出,红毛药酒含有酒精、槟榔等有毒物质,为什么还能得到药品监管部门难以区分的认可?红毛药酒合法化的原因是什么?
第二,如果一个因非法广告和非法宣传而被各地处罚2600次的产品仍然在媒体上光明正大地出现,那么有关方面是如何看待红毛药酒的广告的呢?它是如何监管的?
第三,红毛药酒广告不仅出现在电视和其他媒体上,而且大量植入电视剧中,都是标题广告。那么,电视制作单位如何办理植入式广告的审批手续呢?谁同意在电视剧中植入红毛药酒广告?
第四,由于他们被处罚了2600多次,他们都是以违法为基础的。那么,在今天高度发达的互联网中,它难道一点也不适用于非法处理手写信息吗?我们应该知道,相关职能部门过去是垂直管理的,他们应该共享数据和信息。他们为什么一点也不想分享?
第五,警察逮捕的依据是什么?在知道他已经被惩罚了2600多次之后,他仍然采取了在全国范围内逮捕怀疑论者的方式。谁给了权力?犯下严重违法行为的原因是什么?
显然,一切都归结为一个词——利润。企业毫不犹豫地推出虚假广告或非法盈利广告,即使媒体知道这些广告是虚假广告或非法广告,但媒体仍然可以为盈利进行宣传。电视剧也是为了利润而筋疲力尽。但是,相关职能部门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现象,红毛药酒的广告在这里被调查,在其他地方还在发生?
如企业、媒体、电视制作等。都是为了利润而疯狂,那么相关职能部门也不能为了利润而对此充耳不闻。我们应该知道,既然被认定为非法广告,就必须禁止在全国范围内播出和宣传,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及时向全国发出警示,而不是逐一进行管理,从而形成红毛药酒的非法广告和宣传现象层出不穷。由此可见,失控监管是更为严重的违法现象,红毛药酒广告持续违法,直至警方对举报医生使用武力。
近年来,围绕非法广告和虚假广告问题,社会反响很大,并出台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为什么会有红毛药酒广告这样的问题呢?显然,对非法广告没有“零容忍”,也没有真正的协同作用。更常见的是,它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有选择地实施的。相关媒体完全失去了利益的底线。因此,消除非法广告的关键是共同努力,在行政权力上做文章,在禁止令上找到出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规定严格问责。对于违法违规做广告的企业,不仅要从重处罚,还要根据违法所得数额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对于相关媒体,也要根据违法所得追究媒体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只有把责任放在前面,把责任抓到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非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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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谭浩俊:违法2600多次的鸿茅药酒 为何能"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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