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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港股03988)近日召开的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研讨会提出,银行和保险机构应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将其作为抵御金融风险的重要切入点,并为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治理提供十大“药方”。
我认为,本次会议是银监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大型座谈会,主要是对公司治理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这意味着银监会今后将提升和加强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完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将成为今后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回顾10年前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尽管其诱因复杂且有许多因素重叠共振,但有一点越来越受到重视,那就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种种弊端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大量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复杂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如雷曼兄弟破产,瑞银次贷损失高达187亿美元,以及摩根大通过度集中抵押资产收购贝尔斯登。这些失败案例或多或少暴露了这些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缺陷。
因此,良好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业和保险业有效抵御风险、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虽然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公司治理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公司治理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尤其是中小银行和保险机构。比如,一些机构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谨慎,董事会不能有效履行职责,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存在偏差。
目前,“金融风险防控”被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因此,化解金融风险应以公司治理为切入点,建立真正的长效机制。
在我看来,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我们不仅需要内部约束,还需要外部约束。从内部约束的角度来看,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使董事会和管理层追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目标;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使激进冒险的经营目标和决策受到约束,从而更好地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从外部约束的角度来看,应弥补监督制度的不足,严格监督,增强渗透监督的有效性。
标题:媒体:完善银保机构公司治理 须内外部同时加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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