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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各种欺诈和欺诈”,“严肃处理欺诈、诈骗等问题。”而“对资本市场欺诈的零容忍”,从4月7日到5月4日,近一个月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简称财委会)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提到了打击资本市场欺诈,并从“坚决打击”、“重处理”和“零容忍”,这些努力一直在增加
5月4日,财务委员会召开第28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欺诈行为“零容忍”。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坚决打击金融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欺诈性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
4月15日召开的财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明确,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严肃处理欺诈和欺诈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4月7日召开的财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欺诈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监管,增强市场活力。
第三次会议关于同一问题的相同声明是什么意思?在我看来,已经揭示了三个重要的信息。
一是在稳步推进a股市场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坚决打击各种欺诈和欺诈行为是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因此,对于任何影响市场改革和健康运行的欺诈行为,监管的态度必然是“零容忍”。
第二,在新证券法实施的背景下,资本市场的法治供给不断升级,欺诈和欺诈不仅面临天价的罚款,还面临严厉的行政和刑事处罚。最近,中国证监会也明确表示:“充分利用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严格及时查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成本,依法将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
第三,多方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任何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目前,中国a股投资者人数已超过1.6亿,其中中小投资者占95%以上。加强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因此,打击资本市场中的欺诈和欺诈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最好保护。
笔者认为,从监管当局近期发布的政策信号来看,监管当局对资本市场欺诈的“零容忍”和优化市场环境的决心将进一步体现在加强执法力度、严格及时追究相关主体的违法责任上,“尊重法律”不再是空.一词
标题:证券日报:金融委重磅发声 资本市场造假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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